关于清理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着力解决当前我县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清理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作公告如下:
一、清理规范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职业中介、劳务派遣、职业指导、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线下场所、线上平台以及依托校园、社区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组织或个体。
二、清理规范范围
(一)无证违规违法经营
1. 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业务的;
2.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按时向县人社局备案的;
3. 县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我县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按时向县人社局书面报告的。
(二)违规违法招聘活动
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违反公平就业原则的;
2.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严格审核企业资质和就业岗位,为不法企业或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主体介绍或派遣劳动者的;
3. 招聘活动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违法行为的;
4. 以高薪、培训等名义诱骗院校实习生或毕业生就业、“招转培”、“培训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5. 通过互联网、公众号、APP、短视频等线上渠道违法违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
(三)违法收集利用信息
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求职者身份证、银行卡信息,泄露、倒卖求职者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2.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用人单位信息,泄露或者违法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四)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在服务场所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违规收费、高额收费,牟取不法收入的;
2.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年审公示制度的;
3. 超范围使用劳务派遣、“假外包、真派遣”等其他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等。
三、清理规范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专项整治阶段,之后转入常态化,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并动态调整,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格并诚信合法经营的机构列入“白名单”,无证照经营、严重违反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的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建立行业诚信体系,结合年审和日常监管对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评级认定。“黑、白名单”和诚信等级一并向社会公示。
我们将对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共建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人力资源市场!
举报电话: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4-4020293;0554-4990009
中共寿县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0554-4020145
寿县教育体育局:0554-3121093
寿县公安局:0554-2768190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54-412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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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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