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寿民〔2025〕3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营造热心公益慈善、传递温暖关爱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决定在全县倡导开展以“汇聚向善力量,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坚持自愿、形式多样”的原则。在善款募集上,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摊牌,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倡导党员干部人人奉献一份爱心。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5日-10月31日。
三、捐赠对象
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鼓励金融机构、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
四、捐赠标准
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发展慈善事业多作贡献,倡导个人捐赠1天的工资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捐赠1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1笔开支。
五、捐赠资金使用方向
“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扶贫济困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助学、优抚等活动,救助困难群体,助力乡村振兴。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9月上旬)
1.充分运用寿县人民政府网、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媒介,发布《“慈善一日捐”倡议书》、播放公益慈善短视频,营造浓厚公益慈善氛围。
2.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动员本地、本部门“慈善一日捐”活动,部署做好捐赠和接收准备工作。
(二)捐赠接收阶段(2025年10月31日前)
1.县慈善协会积极配合乡镇、单位、个人,组织接收捐款、做好账目统计与核对、为捐赠人提供全方位的指导与帮助,及时回应捐赠人关于捐赠方面的业务咨询。
2.根据捐赠人需要,开具安徽省公益事业捐赠财政票据。
七、捐赠方式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以统一组织捐款,将捐赠人名单和捐款汇总后,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集中捐赠至县慈善协会。社会爱心人士可以现金、银行转账或微信(支付宝)扫二维码捐赠。捐赠时备注“单位、姓名、慈善一日捐”等字样。
八、相关要求
各乡镇、各单位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带头捐赠,率先垂范。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激发干部职工的慈善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的积极性。县内各媒体要积极宣传捐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全程公开捐赠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专项公募资金,严禁改变资金用途,若发现上述问题,一律依法依规予以严肃追究。
附件:“慈善一日捐”倡议书
寿县民政局 中共寿县县委社会工作部
寿县总工会 中共寿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
附件
“慈善一日捐”倡议书
全县各乡镇、单位、社会团体及爱心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营造热心公益慈善、传递温暖关爱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体,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寿县慈善协会发出开展“慈善一日捐”倡议。
我们倡议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赠1天的工资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捐赠1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1笔开支。社会团体、爱心人士根据自身能力积极捐赠。为弱势群体排忧,为困难群众解难!此次“慈善一日捐”所得善款主要用于困难群体救助关爱和乡村振兴等慈善公益事业。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用实际行动彰显社会责任,为建设大爱寿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们真诚向社会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慈善法》规定,遵循依法自愿、公开透明原则,严格管理和使用好每笔善款,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慈善一日捐”捐款方式:建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单位名义统一汇入寿县慈善协会账户;社会爱心人士可以直接转账或微信(支付宝)扫二维码捐赠至寿县慈善协会账户;捐赠时备注“单位、姓名、慈善一日捐”等字样。
(一)银行转账方式捐赠
账户名称:寿县慈善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银行账号:12144001040007465
(二)微信(支付宝)扫二维码捐赠
捐赠热线:1320564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