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十一”期间对寿县寿春镇城区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十一”期间古城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寿县寿春镇城区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5年10月1日至10月8日,每日09:00至21:00。
二、交通管制路段
1.寿县寿春镇古城区域:东、西、南、北大街、棋盘街、古城内环道路等所有路段。
2.寿春北路:南门至寿蔡路路段。
三、交通管制车辆
所有机动车辆(除公交车、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车外)。
四、安全文明出行提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时,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积极配合交警指挥,严格遵守交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对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做出相应处罚。请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
特此通告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