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二、三、四轮电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将开展涉二、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在此,我们向全体居民发出倡议,希望大家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近年来,二、三、四轮电动车凭借其便捷性,成为众多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法律意识淡薄,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违法载人载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频发,不仅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更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据统计,因电动车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逐年上升,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一次次惨痛的教训,都在警示我们:交通安全不容忽视,文明出行刻不容缓。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针对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非法改装、不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灯、违规载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高清曝光。同时,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电动车销售、改装环节开展清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文明出行,从我做起。我们呼吁每一位居民:
1. 合法合规上路: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悬挂号牌,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不驾驶无牌无证、超标、拼装、改装的电动车。
2. 自觉遵守交规: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右侧行驶;不逆行、不随意变道、不超速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超员载客。
3. 重视自身安全:驾乘电动车时,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事故中可使头部受伤风险降低60% - 70%,关键时刻能挽救生命。
4. 树立文明形象:不随意停放电动车,不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等公共区域;骑行时不接打电话、不浏览电子设备,保持注意力集中。
居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让我们以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摒弃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守护者。您的每一次守法出行,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您的每一个文明举动,都将为城市增添一份和谐与美好。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愿大家出行平安、生活幸福!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