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插件式监护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3-AFYY009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插件式监护仪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个包,预算价为人民币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招标方式: 询价
三、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四、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其中带“★”号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非“★”号参数负偏离共计不得> 3 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监护仪结构:
1. 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4个。标配有创动脉压检测模块。
2. ★≥12.1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支持多点触控及手势操作,分辨率≥1280*800像素,8通道显示,显示屏亮度自动调节
3. 工作海拔高度≥4550米,满足高原地区
4. 采用无风扇设计
5. 配置≥4个USB接口,支持连接存储介质、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等USB设备
监测参数:
6. 基本功能模块支持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呼末二氧化碳,双通道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的同时监测
7. ★基本功能模块支持升级从监护仪拔出后作为一个独立的监护仪支持病人的无缝转移,具有显示屏,屏幕尺寸≥5英寸,内置锂电池供电≥4小时,无风扇设计
8. ★支持3/5导心电监测 ,支持房颤心律失常分析功能,标配支持≥25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支持≥4通道同步心电算法,提供ST段分析功能,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支持在专门的窗口中分组显示心脏前壁,下壁和侧壁的ST实时片段和参考片段
9. 具有QT/QTc实时连续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的显示
10. 无创血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11. ★无创血压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四种测量模式
12. 提供辅助静脉穿刺功能
13. NIBP 成人病人类型收缩压测量:25~290mmHg
14. 血氧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15. 提供灌注指数(PI)的监测
16. 配置指套式血氧探头,支持浸泡清洁与消毒,防水等级IPx7
17. 支持双通道有创压IBP监测,支持升级多达4通道有创压监测
18. 有创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19. IBP有创压测量范围:-50~360mmHg
20. 提供肺动脉锲压(PAWP)的监测和PPV参数监测
21. 支持多达4道IBP波形叠加显示,满足临床对比查看和节约显示空间的需求
22. 支持升级EtCO2监测模块,采用旁流技术,支持升级顺磁氧监测技术进行氧气监测,水槽要求易用快速更换
23. ★支持升级模块,进行BIS麻醉深度,NMT肌松监测、ICG无创心排、PICCO微创心排量、rSO2组织血氧、RM呼吸力学等高端参数
24. 支持升级模块,与主流呼吸机品牌的呼吸机相连,实现呼吸机设备的信息在监护仪上显示、存储、记录、打印或者用于参与计算。
系统功能:
25. 具有图形化报警指示功能,看报警信息更容易
26. 具备血液动力学,药物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和肾功能计算功能,并提供截图证明材料
27. 支持≥120小时趋势表和趋势图回顾
28. 支持≥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
29. 患者离开科室,监护仪状态由接收患者到解除患者后,患者数据不删除,支持在监护仪回顾历史病人数据
30. 工作模式提供:监护模式、待机模式、体外循环模式模式、插管模式,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
31. 支持与除颤监护仪,遥测混合联通至中心监护系统,实现护士站集中管理
产品设计与认证
32. 产品通过国家III类注册和FDA认证
33. 产品设计使用年限≥8年
34. 产品型号入选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目录,提供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五)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投包内产品时,其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 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其他负偏离不得>3项(含小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6.未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投标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5.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件);
6.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8.提供技术参数的相关资料。
(十)本项目采购活动由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专业人员、行风等人员参与下进行。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付款方式:
(一)货物送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95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5 %;期限 12个 月,不计利息。
八、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3年 12 月 11 日15:00时前,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投标文件无固定格式,投标人可按平时自己标书模板制作,不固定,不做具体要求。
(三)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11 日15时0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0554-4563680
时间:2023年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