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物业管理服务投标邀请书
潜在投标人: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对大队机关办公楼、车管所和七中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寿县境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前来竞标。
一、项目名称: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采购。
二、服务场所位置和采购内容:(一)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关,位于通淝路与东津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办公楼上下两层,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一楼为交通违法处理和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单位,二楼为机关办公区域;(二)大队所属车管所,位于寿春南路瑶海大市场,查验区面积约600平方,办公区包含办事大厅、“两个教育”大厅、监管平台及所领导办公室共约3600平方;(三)大队所属七中队,位于滨湖大道寿西湖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面积约350平方。本次采购内容为大队机关办公楼、车管所查验区、办公区及七中队办公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和卫生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物业管理服务从业资格;
(二)投标方管理人员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资格;
(三)投标企业及物业项目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建筑面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业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和要求
(一)对大队办公楼门卫室实行24小时值班守卫。对进入大队机关的人员进行识别,询问来访人员的身份和来访事由并做好登记,视情传达或给予相应的答复。有效处置和制止突发事件。
(二)保证办公区秩序良好,正常工作不受到干扰和不良影响。加强巡查,确保安保区域内公共财产的安全,不发生丢失,不被损坏。保证办公楼前广场车辆按规定停放,通行有序。
(三)对车管所查验区的交通及车辆停放秩序实施管理,保证车辆有序停放、有序通过,确保查验工作顺利进行。
(四)安保人员要按规定着装,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注重形象、礼貌待人、履职认真、态度热情。
(五)办公区门厅、楼梯间、走廊过道、会议室、开水间、卫生间、健身房及其他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的清理和保洁,及时收纳清倒垃圾。每天的卫生清理打扫工作应在大队机关上班前完成,其他时间保洁。保洁区域内的地面、墙面、屋顶、门窗玻璃、桌椅器材、楼梯及栏杆等要保持清洁无灰尘,无痰迹,无烟头、纸屑等,厕所保持清洁、无异味,地面无杂物、无积水,大、小便池畅通无污垢,花卉盆栽内的枯叶和垃圾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六)招标方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和要求
(一)大队办公区配备安保人员两2名、保洁人员1名。门卫值班室安保人员24小时在岗,保洁人员白天上班时间在位。
(二)车管所配备保洁人员1人,参照车管所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不脱岗。
(三)七中队配备保洁人员1人,工作时间由七中队根据实际情况作具体要求。
(四)物业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1、思想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纪录及其他不良反映。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七、定标方式:本采购投标最高限价为280000元,在满足业主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中标。
八、合同期限和服务费用结算方式:合同期限为2年(24个月),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中标企业提供发票。
九、招标工作安排
(一)领取投标邀请书时间:2023年10月26日9时至10月29日17时(或从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取地点: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9时
(五)开标地点: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按要求编制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资质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在封口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送至招标单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本玉、葛媛
联系地址:寿县寿春镇通淝路交警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3121930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