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生育新标准 保障水平再提升

发布时间:2026-07-14 10:27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吴家娜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促进人口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自2026年7月1日起,寿县同步执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新政策,通过上调定额支付标准、简化经办审核规则,持续提升生育保障精准度与便民度。

定额上调,剖宫产取消指征审核。本次政策统一提高职工生育分娩报销限额:顺产由原2380元提高至4000元;剖宫产不再区分有无指征情形,由4848元定额标准调整为6000元,大幅减少临床指征认定与材料审核环节,提升经办结算效率。

保障扩围,灵活就业可享生育津贴。按照企业费率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产前连续参加生育保险满10个月(含生育当月),且领取生育津贴时属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按规定享受法定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

新政落地,参保群众尽享政策红利。政策实施以来由2026年7月1日至12日,我县已有13人次享受生育报销新政策。期间生育医疗总费用71676.95元,生育基金支付57763.20元,政策范围内生育费用不设起付线限额全能保障,有效降低群众生育就医经济压力。

此次待遇调整既是落实优化生育政策、降低生育成本的具体举措,也是简化经办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的便民实践,将切实增强我县参保群众的生育保障获得感。

初审:王夏  责编:赵鸿冰   终审:陈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