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核心职能,推动诚信理念融入社会治理各环节,近期,县司法局立足职能定位,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切实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入坚实法治力量。
以法治宣传为抓手,筑牢诚信思想根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诚信履约、公平交易、失信惩戒的相关规定,融入普法全过程,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托法治文化广场、法律服务所等阵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咨询台、举办法治宣讲会等形式,围绕消费者维权、合同履约等重点内容,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树立“诚信做人、依法办事”的理念。
以法律服务为支撑,打通诚信服务“最后一公里”。将信用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聚焦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把信用理念融入法律服务各环节。在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为群众提供信用政策咨询、失信纠纷调解等便民服务,主动向办事群众、消费者解读民法典中合同履行的诚信义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诚信经营、失信赔偿的规定;针对企业需求,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企业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杜绝虚假宣传等失信行为,引导群众和企业主动守信。
以法治保障为核心,健全诚信长效机制。立足法治保障职能,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诚信管理,常态化开展诚信执业督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诚信原则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惩戒,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在矛盾纠纷化解中,聚焦因失信引发的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矛盾,推动形成诚信为荣的社会共识。
(初审:王夏 责编:赵鸿冰 终审:陈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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