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公安局:铲除罂粟花 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6-03-12 17:19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通讯员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辖区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近日,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走村串户,成功查处多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用实际行动彰显警方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体现了全县禁种铲毒工作的扎实成效。

2025年3月7日,三觉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三觉镇魏楼村发现牛学友家屋后菜园地里非法种植的罂粟,现场拔除后共计120颗,依法立案后给予牛某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2026年3月8、9日,寿县公安局炎刘派出所早禁种铲毒踏查工作中发现,辖区石埠村上岗组村民纪某群在自家房屋西侧院外墙根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415株,磨湾村西圩队村民张某自家房屋西侧院外空地处非法种植罂粟74株,炎刘街道炎东组村民王某元在自家院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6株,在家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数量26株,炎刘村村民张某和在炎刘镇炎刘村家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6株。经过调查取证,上述人员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依法对上述四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15日、5日和5日的处罚。

2026年3月12日早八点左右,刘岗所民警协同寿县刘岗镇汤岗村村干部进行入户走访时,发现汤岗村居民邓宗东家院子角落处种植大量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现场予以清点,发现毒品原植物罂粟共510株,邓宗东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现已依法被寿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非法种植罂粟属违法行为,无论数量多少、用途如何,均需承担法律责任。”办案民警表示,此次行动既消除了毒品隐患,也对潜在违法者形成有力震慑。近年来,寿县禁毒大队以“零种植、零产量”为目标,构建“宣传+巡查+打击”立体化工作体系。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寿县的和谐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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