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警方查处两起违规燃放案
新春将至,为守护辖区平安、维护禁燃禁放秩序,寿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一日内连续查处 2 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安宁。
2月13日,新城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寿春镇新城区一小区门口及楚都华府商铺附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核查,固定相关证据,经查当事人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寿县禁燃禁放的相关通告。
案件查处过程中,民警同步开展现场普法,向居民、商户讲解禁燃区域、处罚标准与安全风险,引导经营主体与居民自觉遵守规定、主动监督举报。
警方郑重提醒,寿县新老城区为全年全域禁燃禁放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将被依法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引发火灾、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王夏 责编:赵鸿冰 终审:陈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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