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审批流程,助推办理建筑许可提速提效

发布时间:2024-09-04 16:02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尹 刚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寿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相关单位,通过互相配合、信息共享、精准施策等措施,在进一步完善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基础上,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流程不畅等问题,推动项目早竣工、早备案、早发证。

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项目审批专区,协调规划、住建、城管、发改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圆形大厅,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办件分发给各审批部门。在此基础上,增设市政公用服务专区,实现水电气网信联合报装和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并联办理。立项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消防验收等高频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杜绝审批“体外循环”,避免企业“来回跑”。并通过市局督办和综合窗口及时提醒,做好一次性告知,严控审批时限,杜绝多次退回和事项逾期。

推行联合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规划条件核实验收、消防验收或备案等部门提前深入现场,对项目进行帮扶指导,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解决帮扶方案,落实“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的联合验收制度,提高联合验收一次性通过率,并督促建设单位在联合验收完成后15日内完成竣工备案,推动办证时间有效缩短。

完善告知承诺制度,对一般工业类项目实行图审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可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承诺在20日内上传图审合格证,方便项目及时开工;在消防审验领域对非特殊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对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判定自己是否是特殊建设工程,如果不是可以进行承诺免于消防设计审查;对工程档案移交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于需归档的工程资料内容多且复杂,涉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类工程资料,且还需整理扫描后才能进馆入库,为方便企业尽快备案,建设单位可承诺在备案后3个月内完成档案移交。

针对“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标先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进一步精简、合并审批事项,做到审批手续最简,审批流程最优,确保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改革红利真正惠及企业。 

初审:王夏    责编:赵鸿冰   终审:陈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