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继续禁放!

发布时间:2023-01-04 10:39 信息来源:淮南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 字体【  
 

致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即将来临,首先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
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得到了广大市民朋友们的充分理解与支持。根据《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及寿县、凤台县、潘集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本市全域范围内(除寿县、凤台县、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公告非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零售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利民之举,惠民之措。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虽然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但节日民俗喜庆方式多种多样,我们提倡采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淮南。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祝新年愉快,阖家幸福!

淮南市禁放办
2023年1月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vpAtnFJb2QS-BDUYtAtoQ

■来源|淮南市禁放办

■编辑|代小萌

■初审|赵晓蕾

■二审|田   野

■三审|余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