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城管及时处置一起道路抛洒污染污染案件
5月26日上午,寿县城管执法人员网络化巡查中发现,寿蔡路东津渡桥工地施工车辆出行时车轮带泥污染路面,长度20多米。
城管执法人员立即找到该工地负责人,向其出示执法证,亮明身份,针对工地车辆出行污染路面问题对其进行有了关于渣土运输和环境保护的关法律知识宣传,对造成了道路污染现象进行了严肃批评。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暖心服务、真心为民”的工作理念,城管执法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错不罚”制度,没有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只是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把出入工地的车辆及轮胎冲洗干净,把污染的路面冲洗保洁,并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该公司意识到错误后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对道路抛洒进行铲除和清扫,安排洒水车对路面进行了冲洗保洁,及时处置了道路污染。
(初审:余 涛 责编:赵鸿冰 终审: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