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镇开展电动车规范经营宣传活动
临近岁末年关,群众电动车出行需求日益增多。众兴镇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车规范经营宣传活动,维护销售市场秩序,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电动车经营主体进行宣传引导。走访辖区内电动车经销店,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致广大电动车销售者、消费者的一封信》。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CCC认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取留存进货票据。不得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和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电动车;不得销售经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车;禁止无证、冒用认证标志或伪造认证证书;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不得夸大电池续航里程、应消费者要求随意改拼装等虚假宣传和欺骗性销售诱导。
通过现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求电动车经营主体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初审:王夏 责编:赵鸿冰 终审:陈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