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城市更新(三期)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10:49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寿县人民政府研究,委托安徽新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寿县城市更新(三期)项目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为推进项目实施,经公司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范围:项目位于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内,由提升教育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及优化市政交通设施三个系统构成,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寿县一中新桥校区、新桥智能产业园、幸福大道、来福路道路交通设施及园区道路综合提升工程。

(二)项目内容

1.提升教育基础设施

寿县一中新桥校区。新建设教学楼、宿舍楼、学生宿舍等,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配电、活动场地、绿化等,占地约225.85亩,总建筑面积约147275.4平方米。

2.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

新桥智能产业园。项目包括厂房、生产和管理用房,室外给排水、供配电、活动场地、绿化等,占地约70亩,总建筑面积约80558.48平方米。

3.优化市政交通设施

(1)来福路(科技大道-公园路)。道路全长约1050米,道路红线宽24米。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2)幸福大道(科技大道-新淮大道)。道路全长约9661.83米,道路红线宽36米。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3)道路综合提升工程。包括创业大道景观绿线及道路提升工程2.5km,兴业大道绿化及道路综合提升工程2.5km,道路交口绿化提升工程3处。

(三)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由中选社会投资方全额投资。

(四)实施要求:社会投资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项目立项、可研等批文获取,按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建设,取得验收合格相关手续材料。

(五)投资回报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主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经营范围中需含以下内容: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具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3.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招商。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 2023年5月9日,8:00-11:30,14:30-17:30

(三)报名地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四楼

三、招商保证金

社会投资方须在2023年5月9日17:30时前缴纳项目招商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允许使用银行保函),通过社会投资方或其母公司账户汇入我司指定账户(户名:安徽新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寿县支行20334152100100000495511),转账备注:寿县城市更新(三期)项目招商保证金。

公开招商评审结束后,确定为中选投资方的,招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确定为中选投资方的招商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评审流程

由我司组织评审小组对社会投资方申请文件当场开封,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仅一家社会投资方报名,在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且谈判达成一致情况下,该社会投资方即为中选人;若存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社会投资方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则由我司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取“得分最高”社会投资方为中选人,由我司向中选社会投资方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五、合同签订

中选社会投资方在收到项目中选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在县政府指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建设。

中选社会投资方不与我司签订合同或因其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司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资格,其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我司另行招商。

六、相关事宜

(一)逾期送达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视为无效,我司不予受理,且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

(二)社会投资方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商保证金后,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三)本次招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四)信息发布:寿县人民政府(https://www.shouxian.gov.cn)

联系人:胡帅  0554-4993103

 

安徽新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