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全国通办)
基本要素
目录清单名称 |
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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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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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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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1017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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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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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422A58542663Z4341017002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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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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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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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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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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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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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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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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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寿县管理部
|
所属区划 |
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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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寿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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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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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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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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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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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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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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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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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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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市区范围内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县级:县域范围内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4-4029981
|
咨询方式 |
0554-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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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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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展开
受理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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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按开户要求填报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按缴存要求提供 |
空白表格 |
查看 |
营业执照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材料真实有效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材料真实有效 | 查看 | |
职工劳动合同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其他 | 真实有效 | 查看 | |
社保缴存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材料真实有效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公积金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受理,初步检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2、审查:客服归集科审核岗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3、办结:决定予以办理的,通知申请人来现场进行办理;不予办理的,依法履行书面告知义务。
2、审查:客服归集科审核岗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3、办结:决定予以办理的,通知申请人来现场进行办理;不予办理的,依法履行书面告知义务。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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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寿县管理部 | 孙志楠/刘鑫/柴蕤 | 综合岗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寿县管理部 | 张沐力/刘扬 | 客服归集科 |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开展审查。在项目审查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寿县管理部 | 张沐力/刘扬 | 客服归集科 | 决定予以办理的,通知申请人来现场进行办理;不予办理的,依法履行书面告知义务。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10次
累计评价
-
10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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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应当什么时候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
二级机构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如何开户? | 二级机构开户需要提供单位成立相关文件,并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其他开户资料申请办理。 |
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 按照住建部规定,现行缴存比例为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