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寿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寿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6-15 16:34信息来源:寿县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寿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的政策解读

寿县应急管理局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应当经过安全监管部门(现为应急管理部门,下同)审批,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截至20262月底,全县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1256家,存在数量偏多、布局分散、安全条件参差不齐、应急救援和安全监管难度大等突出问题。为从源头优化布局、严控总量、提升安全条件,亟须制定统一布点规划,实现规范经营、精准监管、安全可控。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分级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皖应急函〔202626号),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规划,严格控制辖区内零售店(点)数量,明确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范围,切实保障经营安全

2.可行性。国家、省、市已出台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为布点规划提供明确依据;我县已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具备布点实施的政策基础;综合考虑各乡镇的人口规模、集市(街道)数量、市场需求等因素,规划布局具有科学合理性;通过安全条件整顿提升、乡镇初审把关等方式,可平稳实现总量调控与布局优化,具备较强操作性。

(二)主要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65号);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分级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皖应急函〔202626 号);

5.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6.《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寿政秘2018345号)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与重要制度设计

《规划》共部分,核心内容如下:

1.规划原则坚持“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原则,综合考虑各乡镇区域面积、户籍及常住人口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场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确定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及位置,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安全便民、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

2.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包括全县行政区域。规划期限是202671日至20281231日,共30个月

3.各乡镇最大控制数量。主要依据是各乡镇区划面积、户籍和常住人口数量,市场需求,集市(街道)分布等情况,同时考虑县政府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综合确定各乡镇最大控制数量。

4.明确布点区域。《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明确禁止的区域不得规划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同时,考虑到保障安全、方便群众、有利救援和监管等因素,明确可以规划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区域为现有集市(街道)边缘为主,集市(街道)周边国省干道为辅。

5.规划实施。规划要求,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规划实施工作,引导广大经营户提高标准,主动对照最新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整顿提升安全条件。县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各乡镇对拟继续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对照布点规划和标准规范认真核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核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数量控制要求或者规划位置的,依法依规处理。

6.监督管理。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组织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全面检查,督促零售经营者及时整改安全问题隐患,拒不整改问题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至相关职能部门。县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强化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建立便民安全、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

7.附则明确解释单位、施行日期及法规政策调整衔接规则。

(二)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

1.行政许可《规划》明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布局规则与审批程序,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设定,未新增许可事项。

2.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处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未创设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事项。

3.权利保障。认真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审查与行政许可公示,保障经营者公平参与、社会监督权利。

(三)与上位法或上位规范性文件创设性内容说明

《规划》严格遵循上位法与上级政策,无抵触内容。创设性规定均为落实安全规范、提升监管效能的具体措施,符合上级关于强化安全监管、提升本质安全的工作要求。

三、制定和论证过程

(一)承办部门调研、起草情况。寿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全县零售经营点底数摸排、各乡镇人口与区域分布分析,对照上级法规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禁放管控与监管实际,起草《规划》初稿,明确布点原则、总量控制、数量分配、布点条件、监督管理等核心内容,形成送审稿。

(二)征求意见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多次面向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重点就乡镇控制数分配、安全条件、监督管理等内容广泛征询建议2026410日通过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对反馈意见逐一梳理研究,合法合规、切合实际的予以采纳;对不符合上位规定或县域实际的不予采纳,并做好解释说明,修改完善后形成本送审稿。

(三)会商论证及会议研究情况。202647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集有关部门和乡镇会商论证该规划,提出规划要求。416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召集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会商论证并征求意见,提出规划要求。69日,县应急管理局邀请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部门熟悉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公平竞争有关规定、社会稳定的专家,以及县政府法律顾问,召开《规划》专家论证会,经充分会商论证,认为《规划》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能够保障公平竞争,保障社会稳定。69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召集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对《规划》进行会商。611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规划》制定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了该规划。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520,县应急管理局邀请部分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召开防范化解社会稳定专题会,并开展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综合分析,寿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实施工作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判定为低风险。风险评估报告提出了风险监测与处置要求。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规划》综合考虑我县人口规模、市场需求、安全承载与监管能力,兼顾民生需求与安全底线,设定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控制在440以下,总量设置科学合理。

2.《规划》提出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规划实施工作,引导广大经营户提高标准,主动对照最新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整顿提升安全条件。2026515日,应急管理部公开征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意见建议,新规范深刻吸取2026年春节期间江苏省、湖北省2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教训,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技术条件作出了重大调整,包括建筑物层高、面积、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通道、视频监控等条件要求,限制进店顾客人数等监督管理要求。新规范对保障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安全尤其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建议广大经营户提前谋划实施。

3.《规划》实施至20281231日后,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五、政策解读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寿县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554-40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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