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7 11:00信息来源:寿县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各乡镇医保办,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压实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强化行业自律,落实省、市医保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问题清单(2025)》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问题清单(2025)(以下简称《问题清单》),印发给你们。县医保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问题清单》扎实开展自查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自查自纠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5127-2025220

二、自查内容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对照《问题清单》,2023-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对照重点问题领域,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同时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结合《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检查指引(2022)》、《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检查指引(2023)》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问题排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认清自查自纠的重要意义,确保自查自纠落地落细,见行见效。各定点医药机构应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扎实做好自查自纠,不断提高规范诊疗、正规收费、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能力水平,坚守医风医德工作底线,不断提高自我监管能力和体系建设水平。

(二)对标自查,及时退款。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坚持严的主基调,对照问题清单,把握时间节点,对发现问题立行整改,同时向辖区范围内医保部门书面报送自查报告,列明自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自查自纠涉及的违规费用退回医保部门指定账户。

(三)检查抽查,严肃处理。

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医保部门将开展现场检查抽查。对自查期间能够主动整改纠偏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从宽处理;对自查整改走过场,敷衍塞责甚至想方设法企图蒙混过关的,从重从快处理;定点医药机构被检期间,发现《问题清单》中涉及的违规问题,医保部门将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医保部门对于检查发现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其他领域,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于2025220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纸质加盖公章版上报县权益中心基金监管股。其中:定点药店自查自纠报告由辖区内的乡镇医保办代收后再统一上报至宾阳大厦A6607;村卫生室、分院的自查自纠报告由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代收后再统一上报至宾阳大厦A6606室。37日前将自查违规费用退回基金账户。

联系单位:县权益中心基金监管股

联系人:王康红,李光燕   联系电话:4030311

退款账户:

居民医保账户: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宾阳支行

账号:34001747508050592607-0004

用途栏备注:退款单位+自查自纠

职工医保账户: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宾阳支行

账号:34001747508050592607-0001

用途栏备注:退款单位+自查自纠

 

                                     20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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