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解读《寿县涧沟镇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4年8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明确:“为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指导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涧沟镇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涧政〔2024〕68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意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以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三、起草过程
由镇党政办负责起草,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制定了《寿县涧沟镇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明确了2025年度全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一是明确参保对象范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二是统一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居民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按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的,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加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并设置待遇等待期。三是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缴纳应缴部分资金。四是统一参保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期。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五是统一参保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居民(含相关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参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动员参保。六是建立居民参保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国家明确的方向,自2025年起,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统筹协调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保障机制,确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通知》明确了医保、财政、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有关部门的职责。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部门要及时开展“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依法参保、积极参保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涧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54-437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