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安丰镇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

发布时间:2024-07-20 08:22信息来源:寿县安丰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捣毁生猪肉品非法经营网点从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入手,集中开展生猪“私屠滥宰”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大力规范生猪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安丰镇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增加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众权益,现征求广大群众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填入《反馈意见表》。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20日至2024年820日。

二、联系方式:0554-4560006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517967950@qq.com);邮寄(寿县安丰镇人民政府,邮编232200)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1:《安丰镇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安丰镇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附件3:反馈意见表

 

 

 

附件1

 

安丰镇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寿组办〔202447)要求,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结合安丰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协调配合,以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捣毁生猪肉品非法经营网点为重点,从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入手,集中开展生猪“私屠滥宰”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大力规范生猪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24年9月至10月底在全开展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专栏等传统方式与微信、短信息等新媒体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的宣传活动,将线索举报电话广而告之。通过强化保密和人身保护等,广泛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使线索摸排工作全民知晓,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为专项行动奠定坚实群众基础。同时,在肉品经营户中进一步统一生猪定点屠宰认识,并对其提出“不准无照经营、不准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不准从私宰等非法渠道进货、不准掺杂掺假”的“四不准”要求。

(二)加大排查力度。建立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日常巡查制度,组织全面开展“私屠滥宰”线索排查。对集镇结合部、农村周边隐蔽区域、主要交通道路周边、生猪养殖场、原食品站和已捣毁的窝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地毯式”摸排,对摸排的每一条线索深入分析,对可疑地点进行实地调查,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和警示。

(三)开展“零点”行动。抽调执法人员加强夜间对生猪屠宰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严打私屠滥宰行为。围绕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生猪肉品消费旺季的特点,采取定期不定期到集镇、乡村、养殖厂、屠宰场明察暗访,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猪、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

(四)紧盯屠宰企业。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宰前检疫工作,查证验物、活体健康检查及回收管理好检疫证明,做好检疫登记,对无检疫证明、证物不符、无畜禽标识生猪严禁入场。要对屠宰的生猪进行同步检疫。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并对检疫结论负责。对检验不合格的,坚决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规定,监督屠宰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作好记录。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必须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生猪,对屠宰、加工、经营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生猪的行为,一律顶格处罚。

(五)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乡村集市、经营性冻库、餐饮服务企业、生猪肉类产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及集中用餐单位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贮存、加工、经营没有合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生猪产品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直有关单位成立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统筹安排全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等工作,扎实推进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二)畅通举报渠道。要建立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核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受理、收集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流程,严格核查处理,确保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

(三)落实属地责任。各村要对辖区内的违法行为及早发现及时报告,镇政府依据赋权的相关职能,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

(四)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工作协作和定期会商制度。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线索、违法生产经营生猪产品行为等进行联合行动、联合执法、联合查处、联合办案。发挥各自管理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五)加强应急值守。专项行动期间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对突发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靠前指挥,确保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六)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情监测,认真核查处理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强化正面激励,曝光反面典型,提高屠宰企业及生猪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意识。

(七)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各村、镇直相关单位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安丰镇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寿县安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XXXX

 

 

 

 

 

 

 

附件:

 

安丰镇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刘金明(委副书记)

副组长:许士利(副镇长)

  :王大辉(安丰市场监管所所)

          东(环保工作站站长)

毕海波(镇农技站站长)

沈国安(畜牧站站长)

代卫国(水产站站长)

桂中山(镇农技站工作人员)

  (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魏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资料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2

 

安丰镇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寿组办〔202447)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安丰镇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目标任务

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解决,依据赋权的相关职能,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规范生猪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三、主要内容

扩大宣传,创新方式,结合新媒体,全方位开展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强化保护,调动群众积极性。统一肉品经营户认识,提出“四不准”要求;加大排查,建立制度,全面摸排线索,深入分析,实地调查,确保发现查处,形成震慑;开展“零点”行动,加强夜间巡查,结合节假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紧盯屠宰企业,督促履责,做好检疫,严禁无证明生猪入场,无害化处理不合格产品,顶格处罚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附件3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文件名称

安丰镇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改法律政策依据及理由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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