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于日前发布了《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寿政〔2024〕32号)。现就通知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清理范围
答:此次范围是2023年08月01日前发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清理标准
答:按照上级要求共有15项标准分别如下。(一)是否违反宪法、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规定;(二)是否违背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三)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否与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相关决定相衔接;(五)是否违反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六)是否存在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与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规定;(七)是否违反国家重大改革方向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八)是否违反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规定和精神;(九)是否符合长三角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十)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范围;(十一)是否违法设定、规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措施;(十二)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加其义务事项,如要求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等或者超越职权规定应当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十三)是否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的事项;(十四)是否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十五)调整对象是否存在、是否已被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所代替。
三、清理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此次共梳理清理出现有规范性文件277件,清理时间可追溯至2004年,最近至2023年;涵盖我县产业、经济、社会、生态、民生等各领域政策,且涉及一些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事项。清理聚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律政策调整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内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阶段性工作已完成或者已被上级或本级新的规范性文件替代的,清理出一批需要予以废止(失效)、修改和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最终的清理结果如何
答: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继续保留192件、废止49件、宣布失效31件、需要修改5件,并公布具体文件目录。对未列入保留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单位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责任单位在清理结果公布后及时提出修订意见,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报请批准后重新印发。
五、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寿县司法局
咨询渠道:寿县司法局法制股
联系方式:0554-2785990;联系人:彭自军
地 址:寿县国投大厦四楼45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