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04 08:00信息来源:寿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公管委办〔2023〕2号

 

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寿县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为提高问题整改质量、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预防和打击招投标市场乱象,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查纠并举、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按照职能定性要准、整治责任要清、整治措施要实的要求,深入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通过查处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串通投标、规避招标、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整治规范招投标市场,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努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

二、整治措施

(一)治理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打击涉嫌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涉嫌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串通投标行为的线索,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移交行政监督部门,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党员干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同步转送县纪委监委。重点查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通过不正当手段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参与投标。

2.对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线索进行重点调查处理,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同时落实相关单位和部门招标(采购)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工作责任。将监管重心从标前审批核准向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转移,以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为主线,突出标中、标后监管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招标(采购)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综合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过程监管、合同履行、项目建设,履约验收、标后检查、信用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全流程管理,重点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追究。

(二)治理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3.围绕具体项目检查是否存在:①以支解发包、化整为零、招小送大、设定不合理的暂估价或者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合作意向等理由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的虚假招标。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函复意见、备忘录等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转为采用谈判、询比、竞价或者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式等问题。

4.落实招标项目“应进必进”凡是达到进场标准的项目,一律进场交易。对应进未进的场外交易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治理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

5.严格招标(采购)文件审核责任。细化、强化招标(采购)人对招标(采购)文件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目审批部门对招标文件的审核监督责任。项目审批部门依据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进行审核,防止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条件。

6.清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环节,对是否存在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规范。重点核查:未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招标项目,未履行法定招标程序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隐瞒、谎报拖延或者制造假材料造成招标失败的。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查处、纠正、完善同步推进的要求,从2023年7月28日开始,到2023年10月17日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督查核查阶段(7月28日至年8月27日)。成立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核实查处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做到处理一批,整治一片,同时举一反三,抽查2022年以来招投标项目。

(二)问题处理阶段(8月28日至9月17日)。各对前阶段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按照问题的性质分别依法进行纠正、处罚、移交有关部门问责、处理。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18日至10月17日)。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要研究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服务体系,建立有利于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景练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委(公管局)主任(局长)许凯担任,成员由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国投公司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公管局),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

(二)正视问题,深入排查。各单位要对照问题,认真排查、梳理和分析本部门在招投标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把违法违规的问题查清楚,认真研究对策,狠抓整改落实。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督促检查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三)强化责任,狠抓整改。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领导,对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跟踪和问效。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该问责的要问责,该处理的要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移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关于成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关于成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现成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整治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景练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凯  县发改委(公管局)主任(局长)

 员:     县审计局局长

赵成凤   县财政局局长

夏先兵   县住建局局长

张玉楼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善奇   县水利局局长

李中禄   县教体局局长

王康文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

朱善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学艺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劲松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西兴   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秦继成   县发改委(公管局)党组成员

蔡传斌   县国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继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整治期间的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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