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5-31 09:46信息来源:寿县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我县规范和处置水旱灾害的专项预案,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县领导批示要求,修订《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鉴于《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印发实施,现行《预案》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少数应急响应条件不够科学、预警响应衔接不够等不足。本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是维持现行预案总体框架、体例格式不变,吸纳市预案中的新提法、新要求。

三、修订过程

修订期间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市防办对接,并与县水利局等主要成员单位进行了多次沟通商讨,修订并形成预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4月4日,征求县防指成员单位、农场、园区、各乡镇和社会公众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4月12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预案进行讨论。4月14日,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预案再次进行会商讨论。修改完善后,报经县法制办审查通过。5月29日,经县领导审核同意后,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寿政办秘〔2023〕18号)。

四、工作目标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是维持现行预案总体框架、体例格式不变,吸纳市预案中的新提法、新要求,主要修订以下个方面内容:

(一)关于总则。编制目的方面,补充增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的贯彻;编制依据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和相关部门“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项工作组、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二)关于组织指挥体系。一是完善防指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二是增设防指专项工作组,结合防汛抢险工作实际,成立综合协调、督查督导、宣传信息、抢险救援、工程技术、财供保障、交通通讯、社会治安、迁安救灾、卫生防疫和城市排水防涝等11个专项工作组,在防汛一级响应下进行联合值守;三是完善基层指挥体系,各乡镇(园区、农场)按要求设立指挥机构,村(社区)明确防汛抗旱责任人。

(三)关于应急准备。对主要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细化,一是责任落实,充实专业人员力量,落实包保责任机制和责任人;二是预案准备,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加强预案修编、修订和研究,不断完善防汛抗旱预案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措施和预警联动;三是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在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急需,调用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用,物资和设备在紧急情况下,可向社会公开征集;四是队伍准备,组建基层应急队伍,其中县级不少于100人,乡级不少于50人,村级不少于15人;五是培训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汛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培训,应定期组织举行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暴雨洪涝易发区域,每年应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演练

(四)关于监测预报预警。对监测预报、预警发布、预警响应各环节进行明确,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预报结果报送相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预判和相应处理,突出特殊人群的针对性预警工作。明确暴雨、台风、水情(河湖洪水)、旱情、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田涝渍等各类预警信息发布和报送途径;细化灾害预警发布后各级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如当发布河湖洪水预警时,县防办要立即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提出防御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同时加强指导督促,县水利局应密切监视水情变化,及时预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准备等工作。

(五)关于应急响应。一是应急响应条件。将淮河流域洪水和气象部门预警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对一、二级应急响应条件中淮河干流水位条件,以及各等级响应条件中防洪工程险情、洪涝灾情等作了调整。二是应急响应行动。明确各响应等级下县防指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工作组下沉、物资和队伍调动、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等方面具体要求,规定县级防指由相应层级领导主持会商和应急值守。三是不同灾害应急处置的衔接配合机制。明确防指、水利、住建、工程管理单位等在应对河湖洪水、渍涝灾害、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垮坝等灾害时的具体职责。

(六)关于应急保障。主要分为5部分,一是资金保障,明确在县级人民政府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防汛抗旱工作,二是通信保障,明确任何通信运营单位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防汛抗旱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公众快速撤离。三是交通保障,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优先保障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四是供电保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生命线工程运行等方面的电力供应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五是治安保障,由公安部门依法做好灾区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维护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安全保卫工作和社会秩序。

(七)关于后期处置。对灾害发生后的善后工作、工作评价与灾害评估等作出总体安排,如被征用和调用的物资和设备等给予补偿和适当补助,行蓄洪区运用后,应及时组织核查财产损失,提出补偿方案,按程序上报批准执行,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等其他工作安排,具体安排实施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六、创新举措

明确防汛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直面现行预案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科学谋划应对措施。将近年来经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纳入预案。拧紧“防抢救”工作责任链条,确保各部门支持配合协调,做到无缝衔接。实化细化各级各部门在应急准备、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联动等方面的具体职责,进一步增强预案可操作性。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的防汛抗旱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责任人。二是指导各乡镇、园区、农场,有关单位修订本辖区、本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三是指导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五是完善物资队伍储备,多形式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多渠道组建防汛抢险队伍,保障防汛抢险救灾有效开展。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寿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科室: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综合协调中心

解读人:朱传维

联系方式:0554-402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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