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乡村振兴】《寿县财政局寿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防贫保”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解读人:寿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成凤
问:这个文件的决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1年12月底,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优化大宗农产品保费补贴比例体系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加强补贴政策、预算管理、机构管理、绩效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并要求各省份制定和完善相关实施细则;2022年9月底和11月初,又先后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综合绩效评价相关指标作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金〔2021〕339号)精神,按照《寿县“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2023年“防贫保”综合保险工作。
问:这个文件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寿县是农业大县,全县耕地面积为183万亩。2022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0.7亿元,同比增长3.7%。全年粮食产量176.97万吨,同比增长0.3%,实现全县粮食产量“十九连丰”。2022年种植业产值58.1亿元、同比增长0.8%,,根据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和保险业特点,遵循“政府引导、市 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工作。因此认真做好2023年“防贫保”综合保险工作势在必行。
问:这个文件的研判和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寿县财政局综合股(金融股、PPP中心)办公室制定《寿县财政局寿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防贫保”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草案,经局办公室核稿,财政监督股审批,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2023年2月制定印发。
问:这项工作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进一步满足广大农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差异化的保险需求,探索建立 覆盖大宗农作物生产成本的“基本险+完全成本险+商业险”三级 保障体系,逐步构建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保障合理、持续发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促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问:这个文件有哪些主要内容?
文件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了基本原则,即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二是明确了保障对象。即保障对象为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是明确了保障水平。即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 30 元/户,保险金额5万元;健康保险保费 50 元/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对参保对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起赔线5000元/人后分档分比例再次给予报销;意外伤害保险保费 20 元/人,保险金额5万元。基本生活保障保险保费 6 元/户,保险金额1万元;家庭财产损失保险保费18 元/户,保险金额3万元;教育升学补贴保险保费 8 元/户,保险金额0.4万元;履约保证保险保费15 元/户,保险金额0.5万元。
问:这项工作有哪些创新举措?
政策性农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自营”模式,由保险经办机 构在政府保费补贴政策框架下,以市场化经营为依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问:如何保障“防贫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县财政局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将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时编制保费补贴年度计划,将本级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要严格执行见费出单规定。做到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应发放到户,实现全部农 保理赔款,通过银行转账或“一卡通”打卡直接支付到农户;三是要加强信息公开。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或门户网站,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有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注重运用网络、网站等,及时通报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实现政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切实保障广大投保农户知情权,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问:政策咨询渠道是什么?
政策咨询:寿县财政局综合股
联系方式:0554-402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