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迅速开展全县畜禽养殖污染及资源化利用问题大排查的通知》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10 08:19信息来源: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迅速开展全县畜禽养殖污染及资源化利用问题大排查的通知》文字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依据

8月7日,我省通报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个典型案例,指出“亳州市利辛县、蒙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不力,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为深刻汲取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教训,进一步完善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畜禽养殖污染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22年以来12345等平台转办利辛县、蒙城县畜禽养殖领域信访件分别达148件、132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从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开展深入督察,通报了亳州市利辛县、蒙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低质低效问题,粪污贮存发酵设施容积较小、粪污消纳土地面积不足、雨污不分、污水直排外环境污染周边水体等面源污染问题以及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数据统计失实问题。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我县近期对个别企业的现场检查中也有所体现,值得深思和警醒。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4月26日至7月26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共排出1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从上报问题来看,排查出的规模场问题偏少,“三同时”落实情况、现有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未进行深入排查。为汲取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教训,决定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及资源化利用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查摆问题,及时排列问题大排查动态清单,通过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等措施,逐步提升规模企业治污水平,规范散养户养殖行为,达到资源化利用要求,根据省市文件起草了《迅速开展全县畜禽养殖污染及资源化利用问题大排查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一)落实安徽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皖环发2022〕66号),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场(户)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环保、畜牧人员定期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指导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满足资源化利用要求。

(二)规范建设使用粪污处理设施

组织生态、畜牧人员督促畜禽养殖场(户),按照《安徽省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皖农牧函2023〕126号)规范建设、使用治污设施,使得污染防治能力与环境承载力、现行生产能力、粪污处理利用方式和风险应急能力相匹配。  

(三)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皖农牧2023〕55号),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为。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有关“计划+台账”的要求,督促养殖户每年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向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并抄送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五、创新举措

六、保障措施

 

咨询渠道:

     联系人:县生态环境分局:     戚士婷  2759904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王  3122241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