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寿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3年2月,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作了全面部署。2023年5月,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淮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推动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推进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寿县始终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作用,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为更好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质量,提升工作实效,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全省、全市文件要求,寿县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编制了《寿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6月2日,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9家单位及25个乡镇征求意见,截止6月7日,未收到修改意见的反馈。结合上位文件精神和各职能部门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最终形成《寿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实施细则》,并于2023年6月20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3年底,全县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约20个;2024年底,全县新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约10个,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约24个;2025年底,全县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约28个。通过三年努力,全县建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个以上,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0个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自觉性明显提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生福祉得到有效增进,乡风文明得到有效提升。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计六个部分。在第四部分明确具体举措。
(一)建立“三类”体系。建立健全建设工作考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建设工作操作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建设工作示范体系。
(二)实施“四大”工程。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队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工程、阵地建设工程、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治惠民工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建设“四大”工程。
(三)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增强民主决策参与,对涉及村(社区)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村(居)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强化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优化民主监督运作方式,制定村“监督责任清单”和村务公开目录,将党务、村务分项目分类别列入监督内容,及时在公开栏等进行公开,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健全融合推进机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领导,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平安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相融合,以建设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以服务中心工作检验建设工作成效。把建设工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融合,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滋养作用,发挥法治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提高村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园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县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寿法发〔2021〕2号),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乡镇法宣办(园区管委会)在建设工作中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民政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发挥其他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规划制定、工作指导、经费保障等工作。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园区)以及有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专业建设。县级法宣办每年将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实地参观等方式,对建设工作开展系统培训,确保村(社区)干部、具体从事建设的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建设标准、建设流程和建设要求,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把宣传引导贯穿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要求全县有关部门,积极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内部刊物等,深入宣传建设工作意义、内容、要求等,注重加强典型报道,引导各乡镇对照建设标准和先进典型做好各项工作。同时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形成电视有新闻、报刊有文章、网络有消息、电台有声音的浓厚氛围。
七、政策咨询渠道:寿县司法局宣教股,咨询电话:0554-312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