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三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27 11:16信息来源:寿县第三中学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当前,手机使用已成为普遍现象。学生规范、正确使用手机,于成长有利;但如果使用不当,甚至沉迷,则弊害很多。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地管理学生使之正确使用手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家长、社会意见和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本制度同样适用于IPADMP3MP4等电子产品。

一、学生在学校学习任务集中紧凑、作息规律性强,因此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

二、如学校教职工在校园内、任课老师在课堂上发现学生使用手机,应及时制止、收缴手机并反映给班主任。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合违规使用手机,应予以收缴。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家长,协商并妥善处理。

三、如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不论是否使用,一律视为作弊行为,手机收交至班主任处或政教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视情节给予学生相应处分。

四、政教处、年级组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

五、在收缴手机过程中,学生如果与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顶撞或者拒不配合,或学生屡次违反本规定,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学生纪律处分。

六、学生违规携带手机进校出现质量损坏、甚至遗失,或者学生因违反规定被收缴的手机在代为保管过程中出现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在校园内指定地方,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

八、学校艺术节、社团、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九、如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需根据活动具体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或者严格控制手机使用。此种情况,班主任和年级组必须及时联系和告知学生家长。

十、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信任和配合。

十一、学校政教处和班主任处理违纪的程序和方法:及时联系、告知学生家长,与家长交流,结果以书面形式交政教处备案。

手机处理:1.交由家长带回保管;2.经家长同意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代为保管。对于代为保管的手机,应在期末或学生毕业时交由家长带回。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的处分:1.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2.训导;3.责令口头或书面检讨;4.承担校内公益性服务;5.警告;6.严重警告;7.记过;8.记大过;9.停课,家长带回训诫。

以上处分,视情节可并处;凡违规,均并处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十三、各年级、各班级可根据《 寿县第三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讨论制定出班级公约,督促本班学生自觉执行。

十四、本规定自202191日起施行。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