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镇关于工程管理验收工作的有关规定
大顺镇关于工程管理验收工作的
有关规定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大顺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每个项目工程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该补充规定。
一、 预算造价力求完整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必须精准规划设计预算,完整造价。镇项目工程领导组从县内优选几家设计预算造价公司,实施工程项目时,随机选择一家,特殊工程项目,预算造价公司需多次实地现场核算,确保不漏项,不多项。项目工程监理公司同样采取上述办法选择使用。
二、 招投标资料齐全合规
60万元以内的镇内招标,60万元以上县里招标,10万元以内的特殊应急工程项目,需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三、 工程项目过程监管不可缺失
坚决做到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层次验收,特别是地下工程、水下工程等隐蔽工程,必须过程验收图片、数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上述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的基础资料。
四、 竣工验收并决算审计一体推进
竣工验收统一使用《大顺镇工程验收报告单》,即由施工方填写工程招标建设主要内容、工程地点、建设工期,由验收人员记录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工程验收包括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工程项目镇分管领导、主管人员、项目所在村(街)主要负责人及镇人大、纪检、财政、党政办、水利站技术人员。整个验收过程严禁施工方人员拉尺丈量,力争验收数据公平、公正,真实有效。最后决算审计由镇人大、纪检负责人统一安排实施。
寿县大顺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