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问答解读】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学军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1 11:21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当前,外部形势复杂多变,各类市场主体生存发展面临挑战,在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下,部分中小微企业发展艰难。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等部门多次出台实施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此次在年底到来之前,再次出台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对今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予以延期,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底,进一步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也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问: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到哪些具体政策?

答:此次通知主要针对的是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企业因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通知》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及时调整信贷管理系统,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要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线上续贷产品和贷款延期线上办理渠道;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还可以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

问:《通知》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哪些配套政策?

答: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通知》提出,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差异化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2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同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继续提供增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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