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求《炎刘镇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解决村、街“三公里”内困难群体就业不充分、本镇范围内劳动用工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寿办发〔2022〕7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炎刘镇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加该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众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20日。
二、联系方式:0554-4990025。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1012239067@qq.com);邮寄:(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邮编232221)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炎刘镇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炎刘镇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3:意见反馈表
附件1:
《炎刘镇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目标任务
解决村、街“三公里”内困难群体就业不充分、本镇范围内劳动用工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在尊重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府促进、市场调节作用,织密就业帮扶“一张网”。
(一)促进社区(村)居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以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村)为抓手,持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推动更加充分就业。2022 年力争3个街道、村(炎刘街道、广岩街道、新桥村)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2023年6个村(黄楼村、谢墩村、三关村、磨湾村、圣井村、龙楼村),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的村为。2024年4个村(石埠村、三星村、李桥村、船涨村)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的,全镇13个都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的。
(二)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匹配。聚焦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不对称、技术工人紧缺等难题,发挥组织就业、技能就业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工业园区企业缺工问题。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年均新增技能人才100人;举办招聘会不少于 2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300人次。
二、工作措施
(一)助力“家门口”就业
1.创新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大力开展“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将就业服务工作延伸到社区(村),建立乡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为平台的上下贯通的县、乡镇(园区)、社区(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着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促进更多社区(村)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镇政府要在 2022 年 8 月底前完成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设置、运营工作,并做到“六有”(有机构标识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台账资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按照社区(村)完成就业任务的数量、质量给予经费支持。村、街每季度要对未就业人员、农村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及经营实体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做到“九清”(失业人员总数清、家庭情况清、失业原因清、技能特长清、就业愿望清、就业去向清、技能培训意向清、收入情况清、单位用工需求清),并建立三本台帐(求职需求人员台帐、单位用工需求台账、职业培训台帐)。社区(村)组织用工单位与求职者对接,对社区(村)内无力解决的,及时上报乡镇。
2.加大社区(村)就业岗位供给。社区(村)常态化摸排辖区内及周边用人单位招工用工需求,及时推介给社区(村)居民。鼓励村、街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满足社区(村)居民不同就业需求。
3.帮扶社区(村)困难群体就业。每年镇、村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 60 个,给予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补贴和 300 元的岗位补贴、个人 500 元岗位补贴;镇、社区(村)要利用集体资产收益等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确保每一位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得到公益性岗位安置。2022 年,为缓解当前阶段性就业压力,镇、社区(村)开发疫情防控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 32个,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情等原因失业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由乡镇财政给予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探索建立公益性岗位稳就业响应机制,开发、储备不少于 20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完善困难人员档案,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使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政策。
(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寿县就业。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寿县籍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够参加见习活动。2022 年,开发 8个短期就业见习岗位。
2.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开展农民工返乡情况动态监测,密切关注返乡农民工就业情况,畅通就业救助渠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社区(村)、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等多方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通过本地就业和县外转移就业,引导尽快实现就业。实施农村居民就近就业“121”计划,推动有劳动力、有本地就业意愿的家庭每年至少有 1 名劳动力在本地务工,收入2 万元以上,带动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 1 万元。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 1 次职业指导、3 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 个培训项目。加强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作用,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3.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就业起航”行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三)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1.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求职“两个清单”,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求职者就业需求,通过公共招聘网等线上招聘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落实用工包保责任制。
2.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劳务对接协作。进一步加强县内外劳务协作组织力度,积极与县外劳动力紧缺地区开展常态化对接,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县内劳动者转移就业;
3.完善岗位供需匹配的有效性。及时将我镇企业岗位招聘信息、劳动者求职信息动态更新到安徽公共招聘网,通过后台大数据精准匹配、信息推送,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省共享”、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提高岗位供需匹配的有效性。
4.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给予中级工学徒每年 4000 元、高级工学徒 5000 元、技师学徒 6000 元补贴,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
(四)深化多元服务机制
1.发挥多元服务主体作用。加快推进全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优化行业结构,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
2.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就业观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劳动、积极就业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村)奖补。积极参加省“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认定,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村),我县按照 6000 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县级财政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人口、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四)临时性专项岗位奖补。对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安置人数,省级财政给予岗位所在乡 3000 元/人的一次性奖补、县财政按省标准的 50%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广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助力大众创业。
(六)落实各类补贴政策。对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给予每人 600 元一次性交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 350 元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100 元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对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给予 1000 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同时为失业人员代缴纳医疗保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促进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人社所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村)业务培训与指导;
(三)强化工作调度。定期召开村、街促进就业行动调度会,表扬、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通报、督促后劲村、街限期整改。
附件2:
《炎刘镇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解决村、街“三公里”内困难群体就业不充分、本镇范围内劳动用工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寿办发〔2022〕7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炎刘镇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目标任务
以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村)为抓手,促进社区(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聚焦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不对称、技术工人紧缺等难题,发挥组织就业、技能就业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工业园区企业缺工问题。
三、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支持政策、组织保障四个部分。
目标任务是解决本镇范围内困难群体就业不充分、劳动用工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实现就近就业,促进充分就业。
工作措施部分围绕助力“家门口”就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深化多元服务机制等方面,提出各项工作举措。
支持政策包含“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村)奖补、“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临时性专项岗位奖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落实各类补贴政策。
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调度等方面强化组织保障。
附件3:
| 填表单位:(盖章) | 填表人: |
| 文件名称 | 《炎刘镇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
| 修改意见和建议 | |
| 修改法律政策依据及理由 | |
|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 |
| 填表日期: | 联系电话: |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