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做好午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迎发〔2022〕63号
关于全面做好午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村(街):
根据《寿县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秸秆禁烧相关政策要求,为确保完成2022年全年秸秆焚烧“零火点”目标,现就全面做好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镇调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包村工作组、巡查督查组名单。各村(街)党总支是本村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村(街)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包村工作组与所包村实行责任捆绑,全镇实行包田责任人网格化管理模式,禁烧任务责任到人、细化到田。
1.镇包村工作组职责。一要负责对所包保村秸秆禁烧工作指导检查、巡查督查。二要参加村召开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党员、收割机手、种田大户动员大会,督促包组村干部以村民组为单位开会宣讲至少一次。三要监督秸秆10公分以下低茬收割,机械化粉碎灭茬全量还田的执行情况,督促全部安装使用新式灭茬机,对违规下田的农机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要对焚烧秸秆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严惩“第一把火”。五要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发现村干部在禁烧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者,对村主要负责人有建议处理权,对其他村干部有现场处理权。
2.镇巡查督查组职责。一要督查各村利用广播等宣传动员情况,《村规民约》签订情况、《迎河镇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情况。二要督查低茬收割情况,新式灭茬机安装使用情况,农机手签订承诺书情况。三要巡查纠处农机违约下田、零星火点应急处置、焚烧秸秆群众依法依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要督查镇工作组成员及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
3.村干部职责。一要负责与农户签订《村规民约》,并宣传执行。二要负责与农机手签订承诺书,负责本地农机手全部安装使用新式灭茬机,实行收割机包保责任制,跟机下田,落实10公分以下低茬收割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对违规作业的农机手或未安装使用使用新式灭茬机的农机手依约进行处理。三要于24小时不间断巡查,死看硬守,做好灭火器材等设备的检修工作,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对焚烧秸秆户依法依约及时进行处罚。
二、强化措施,明确任务
1.加大动员宣传。一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条幅、标语、明白纸、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烧的政策要求、处罚措施等,给秋收群众传递明确的禁烧信号。二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要赴各村现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项知识培训。三要深入村组开展宣传动员,尤其是对外出返乡人员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知晓秸秆禁烧方面的法律法规。四要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杜绝祭祀焚烧造成的田地过火引燃现象的发生。五要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发放《迎河镇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巡查监管。一要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严禁将秸秆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输电线路周边,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二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坚持“空间有责、时间无息”的巡查原则,包田责任人 24 小时驻守,保持手机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扑灭、及时查处。三要加强应急处置。健全火情快速处置制度,各村要以原小村为单位,每小村成立一个应急小分队(流动扑火队),每队不准少于5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四要全面低茬收割,严格农机和农机手管理,签订承诺书,所有收割农机必须安装粉碎抛洒装置,并保证收割高度不高于10公分。未安装秸秆粉碎灭茬装置的收割机、安装秸秆粉碎灭茬装置不使用的和粉碎秸秆不到位的收割机,均禁止下田作业,违者按《村规民约》和农机手承诺书予以处罚。五要用好技防。镇蓝天卫士监控值守组要充分利用多视合一监控中心,做好值班监控工作,对发现的疑似火点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反馈并跟踪处置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纳入镇火点统计和处置。各村要充分利用监控平台,安排专人不间断实时监控,对发现的火点,要及时迅速通知人员赴现场扑灭并依法查处。
3.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露头就打、顶格处理,从重查处,依法严惩“第一把火”,坚持惩前毖后,用好严惩“第一把火”的警示教育;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并倒查追究村民组、村“两委”和镇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1.严明工作纪律。镇、村干部、教师及镇直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从自己做起,从亲属做起,当低茬收割、秸秆粉碎还田和禁烧的模范。在禁烧期间,镇村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各包村工作组组长负责本组考勤管理,严格执行秸秆禁烧期间的作息时间。镇纪委在重点时段对镇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效能督查,对不能执行请销假制度及作息时间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党政纪处分。
2.严格兑现奖惩。根据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的多少,给予每村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禁烧期间工作人员的交通工具、误餐费等经费支出。
(1)实行绩效奖励机制,完成年度“零火点”目标任务和秋种工作任务的,分别奖励村书记、主任各1500元、其他村干部各奖励1000元,并纳入村干部月绩效考评。对镇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人员,分别奖励包村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点长)各1500元、其他工作组、巡查督查组成员各1000元、蓝天卫士值守人员各500元,镇干部工作奖励与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增加相应的系数挂勾。
(2)对被卫星拍摄和省、市、县、镇督查发现焚烧火点的,每个“火点”扣村(街)3分,其中全镇第一把火的扣村(街)6分。村干部扣分具体按《寿县村干部绩效报酬差异化发放五条指导意见》第3条意见进行分解,并按规定比例进行个人扣分。对镇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人员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扣减相应的系数。因秸秆禁烧工作不担当不作为造成被确定全县“第一把火”的,村书记(第一书记)就地免职。镇包村秸秆禁烧工作组成员严格按照《寿县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迎河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名单
2.迎河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包村工作组
名单
3.迎河镇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名单
4.迎河镇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中共寿县迎河镇委员会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
迎河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
名 单
政 委:黄德崇(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刘光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代绍江(镇人大主席)
蔡士宏(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召集人)
王教恒(镇党委副书记)
孙 然(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媛(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镇妇联主席)
李玉柱(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卞士海(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汪 培(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赵春夫(副镇长)
刘 伟(副镇长)
陶应春(副镇长)
徐弘毅(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王修德(副主任科员、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许大亮(镇经发办主任)
陈茜茜(镇党建办主任)
许大亮(镇经发办主任)
张国龙(镇纪委副书记)
许 微(镇妇联副主席)
周 涛(镇工会主任)
刘化安(镇财政所副所长)
殷 勇(镇农经管理站站长)
高 峰(镇农技站站长)
李 文(镇农机站站长)
程东祥(镇水利站站长)
方 杰(镇环保站站长)
郑 靖(迎河派出所所长)
万伯奎(迎河司法所所长)
姚尚友(迎河交通分局局长)
张怀悦(迎河供电所所长)
丁子所(迎河学区管委会主任)
陈 伟(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迎河中心所所长)
余承伍(迎河公路站站长)
李先梅(迎河中学校长)
卞修胜(迎河建设中心所所长)
史 略(迎河中心卫生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环保站,方杰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尚余、黄法席、慎静、巴桑卓嘎、储颠为办公室成员。
指挥部及各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迎河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包村工作组
名单
组别 |
组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常圩村 |
王教恒 |
邱 鹏 |
卞修胜 李丙跃 |
朱祠村 |
汪 培 |
朱树军 |
张家奎 方亚州 |
大店村 |
蔡士宏 |
余华智 |
黄法席 刘来礼 |
李台村 |
徐弘毅 |
朱勋阔 |
朱大伟 韦 尧 |
大台村 |
刘 伟 |
周德萌 |
周遵刚 朱明璋 |
瓦房村 |
代绍江 |
程东祥 |
张 庆 张飞跃 |
肖严村 |
李 媛 |
闫荣祥 |
张尚余 张玉林 |
双碑村 |
卞士海 |
余成兵 |
许大亮 汪 浩 |
禹临村 |
陶应春 |
许宏基 |
张国龙 丁志江 |
新墙村 |
王修德 |
朱应生 |
徐景章 刘伟(民政所) |
酒流村 |
赵春夫 |
刘化安 刘宏亮 |
高 峰 |
余楼村 |
李玉柱 |
周 涛 |
姚 尧 方 杰 |
团结街道 |
孙然 |
殷 勇 |
|
督查组 |
黄德崇 刘光圣 |
蔡士宏 李玉柱 |
桑士坦 方杰 慎静 聂苛 储 颠 李文 派出所1人 |
蓝天卫士 值守组 |
方 杰 |
巴桑卓嘎 |
余承燕 陆 瑞 高敏 孙长艳 |
附件3
迎河镇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督查组名单
组 长:黄德崇 刘光圣
副组长:蔡士宏 李玉柱
成 员:桑士坦 聂 苛 李 文 慎 静 储 颠
派出所1人
附件4
迎河镇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镇生态环境站:负责做好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筹调度、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
镇农技站: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拓宽秸秆消纳渠道,为禁烧提供支持。
镇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考核奖惩兑现工作。
镇农机站:牵头做好农机作业管理,负责秸秆还田农机补贴,分区域设立外来作业农机接待站,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秸秆粉碎还田、收割限茬、灭茬还田、机械深翻等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等工作;统筹镇所需农机的跨区域调配,负责落实农机淘汰、更新等补贴资金的实施。
镇派出所:负责及时有效打击处理涉嫌妨碍公务、故意纵火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秸秆焚烧造成的火灾快速反应,迅速处置。
镇妇联:负责对全镇妇女群体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以倡议书等形式为抓手,发挥“内当家”作用。
镇团委:负责对全镇青少年群体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发动青年团员参加应急小分队、帮扶小组。
镇学管委:负责对全镇中小学生开展秸秆禁烧教育,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可以有效辅助禁烧工作的各种活动。
镇交通分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秸秆禁烧,开展宣传和巡查工作。做好公路打场、晒谷、堆放秸秆障碍物的清理工作。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焚烧秸秆损毁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理。
镇水利站:负责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合理调配水源;负责河湖外滩地、护坡地、圩地的秸秆禁烧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及时启动灌水方案保障农业用水。
[63]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