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05-06 16:02信息来源:寿县科技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拉高发展标杆、奋勇争先进位,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推进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全覆盖,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农工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寿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

一、起草依据

(一)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农工组〔20222号)。

(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皖发〔20225号)及市县行动方案。

(三)中共淮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今年3月初,按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我局正式启动《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在全面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的同时,开展下乡入企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寿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现状。经局党组多次讨论、修改,并书面征求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10个方面,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和目标。

(一)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提出202220232025年,在基层开展服务的各级科技特派员分别达到135170200名以上,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全覆盖。采取“聘、选、派”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申报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行政村、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科技强农。(目前我县省市县三级143名科技特派员与271个行政村(含乡镇街道和部分乡镇辖社区)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其中省级科技特派员15人、市级科技特派员54人、县级科技特派员74人,已实现全覆盖)

(二)支持开展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立足主导或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解决产业发展的一揽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问题,组建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牵头的链式复合型科技特派团,积极申报组建蔬菜、果树、席草、畜牧、水产等专业型科技特派团,围绕乡镇、村特色产业或经济实体等科技需求,开展生产、加工、检测、仓储、销售等服务,做到“一县多团、一团一业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载体,开展技术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到2025年,全县科技特派团、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工作站总数分别超过52010个。

(三)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功能。聚焦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加快拓展服务领域,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自身特长和资源优势,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探索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从生产环节服务,向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链条服务延伸,从技术服务向产品营销、金融支持、生态环境、科普宣传、乡村治理等拓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支持建立利益共同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特派员携带技术、项目、资金到农村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建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五)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推广“一站一盟一中心”“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农户” 和“高校院所+科技特派员+基地+新型经营主体”等服务模式。

(六)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精准对接服务,利用新媒体技术,加强科技主管部门、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服务对象等互动交流。

(七)强化多元化投入。县财政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并统筹相关科技、农业、人才等资金,用于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对县级科技特派员选派服务行政村,依据考核结果每人每年给予一定的选派工作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到受援地的工作生活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等,科技特派员超额服务的,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派出单位解决。对省市科技特派员在我县开展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立项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服务我县的各级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依据县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予以支持。对于带动性强、成效明显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八)完善激励保障政策。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创业和技术服务的经历,视为干部的基层工作经历。专业职称评审,把基层科技特派员服务经历和成效作为加分项。

(九)加强培训指导和考核。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技术骨干培训等,加快培育乡土科技人才。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绩评价考核,健全科技特派员考核体系,将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实行阶段性动态管理,对考核合格的科技特派员优先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出。

(十)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科技特派员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下设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加强对乡镇、村的工作指导。乡镇设立或依托现有机构加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村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点)、加挂科技特派员标示牌。广泛宣传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意见建议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经会议审议后,报经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

(二)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县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考核机制。

(三)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支持力度,适当增加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2008年以来我县科技特派员专项工作经费年度预算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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