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根据省科技厅、省乡村振兴局和市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到2025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队伍逐步壮大,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成效更加凸显,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明显加快,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
三、工作目标
1. 推广关键共性技术。
2. 探索创新发展模式。
3. 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4. 打造创新平台载体。
四、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
2.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3. 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科技专项。
4. 强化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5.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6. 深化定点帮扶工作。
五、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县科技局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科技部门与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协同合作,强化政策协调,完善联动机制,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2. 强化作风改进。将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党史学习教育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着力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用调研、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工作服务和指导。积极参与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制定农业科技支撑考核细则,根据自评情况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乡镇进行综合评分。
3. 强化宣传引导。加大科技下乡和科普工作力度,推动农村科技“常下乡”“常在乡”。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阵地,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政策举措、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宣传报道,引导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和广大科技人员参与乡村振兴实践,进一步营造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