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刘镇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8 02:53信息来源:寿县炎刘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炎发〔202242

 

炎刘镇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村(街)、镇直各单位:

根据《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淮安〔2022〕6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22年4月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三、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省安委会提出的105条具体工作举措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各级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村(街)、镇直各单位部门是否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等。

(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村(街)、镇直各单位部门是否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主要负责人是否根据会议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主动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等。

(三)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村(街)、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是否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开展评估等。

(四)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各村(街)、镇直各单位是否追究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追究是否执行和落实到位,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

(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村(街)、镇直各单位部门是否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严厉查处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是否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刑责,对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并推动协调解决等。

(七)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各村(街)、镇安委会各相关单位部门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是否对向我镇转移的部分传统行业严格安全监管等。

(八)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各村(街)、镇直各单位是否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在寿企业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等。

(九)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有关部门是否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在寿企业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

(十)“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各村(街)、镇直各单位部门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是否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客车客船渔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加大曝光警示和宣传教育力度,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加大“猫鼠一家”腐败行为查处力度等。

(十一)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确定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是否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是否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等。

(十二)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监管执法队伍监管力量是否能够承担监管任务,是否存在层层下放执法责任等行为,是否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是否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财政支持等。

(十三)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等。

(十四)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镇安委会各相关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是否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等。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村(街)、镇直各单位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加强对各类防疫场所建筑质量、消防、电气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做好各类事故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等。

四、重点领域

(一)消防领域: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超市、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二)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安全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跨省跨市道路客运经营、车辆超限超载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等。

(三)建筑施工和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坍塌、防坠落、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包括“三宝四口五临边”(“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是指如下:(1)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2)楼层周边;(3)楼梯侧边;(4)平台或阳台边;(5)屋面周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的不良地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测。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特殊作业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自动化改造、控制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等作业规范化管理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情况。

(五)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持过期证、假证作业等。

(六)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许可条件“回头看”情况;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七)冶金工贸:重点检查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5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落实情况;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确认工作,紧盯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等易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企业情况;冬季粉尘防爆、冶金煤气、检维修、高处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八)城镇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认真开展瓶装液化气市场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并强化老旧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和设备巡查情况;督促餐饮场所安装报警装置情况等。

(九)教育和防溺水:重点检查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推进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四个100%”达标成效巩固深化、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和校园防坠楼装置建设情况;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防滑冰溺水、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宣传开展情况;学校实验室安全、校舍安全和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值班值守情况。

(十)电力领域: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电网密集通道和重要输变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设备消缺情况,机组非停和虚出力情况;电力建设施工、检修、改造等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

(十一)农用机械。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疲劳和酒后驾驶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

(十二)供水领域:重点检查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管理情况;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有关人防、物防和技防要求情况;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消火栓管理维护、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等情况。

同时,对民爆物品、油气管道、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

五、检查方式

(一)立即开展自查。各村(街)、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加强专项督查。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发办、派出所、住建中心所、交警五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安监办、市监所、文旅站、民政办、学管委、水利站、城管中心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立即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同时要指导帮助各村(街)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开展“回头看”。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镇综合检查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回头看”,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各村(街)、镇直各单位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自查力度,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各村街、各单位部门也要成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大检查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亲自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

(二)严格落实镇领导包保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建立大检查领导联系督导机制。采取镇领导包村包单位部门制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难点突出问题,督导推动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治,从而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此次大检查,真正做到摸清底数,建好台账,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殊安全隐患解决不掉的,要按程序进行备案上报,争取盘点销号,尽快解决,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死面。

(四)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发展工作。“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检查期间,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做到统筹推进。

(五)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大检查工作安排,各村(街)、镇直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反馈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要求形成各阶段工作报告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各村(街)大检查方案以及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检查方案请于5月14日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赵选德处。

同时,各村(街),各单位部门,各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每月26日前,要将当月开展的安全生产情况(会议安排、隐患整改台账、工作开展照片、工作小结等)纸质版上报镇安监办赵选德处,予以统一汇总上报、备查。

 

附件:炎刘镇安全生产十大工作监管组

 

 

中共寿县炎刘镇委员会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炎刘镇党政办                     202256 印发     

附件:

炎刘镇安全生产大工作监管组

 

一、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领域安全。牵头领导:王康武、朱远军,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消防站等;

二、教育安全、特种设备领域。牵头领导:赵迎春,

责任单位:派出所、学管会、市监所等;

三、疫情防控安全、食品、药品领域。牵头领导:郑耐贤、赵迎春、龙云,

责任单位:派出所、食安办、市监所、卫健办、炎刘医院、城管分局等;

四、民政、敬老院领域安全。牵头领导:徐陶,

责任单位:消防站、食安办、市监所、民政所等;

五、建设施工及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牵头领导:赵迎春、李剑,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规划所、建设中心所、城管分局等;

六、工业企业、工贸及成品油市场等领域安全。牵头领导:郝棉帆,责任单位:经发办、市监所、派出所等;

七、电力领域安全。牵头领导:高升,

责任单位:派出所、供电所、经发办等;

八、供水、水利、农业机械、养殖等领域安全。牵头领导:王康武,责任单位:水利站、卫计办、环保站、农技站等;

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牵头领导:朱远军、黄炜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市监所、安监办等;

十、道路交通、码头领域安全。牵头领导:王康武、朱远军、黄炜,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队、交管站、农路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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