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定】关于印发《寿县融媒体中心采编发布“三查三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8 11:27信息来源:寿县融媒体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规范单位各平台新闻信息、视听产品采编发布流程,进一步提升新闻宣传质量,确保各类新闻信息和媒体产品零差错,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涉及发布内容包括单位所有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客户端、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等平台上传发布的所有新闻信息、专题栏目、视听作品和影视资料,以及单位安排采编的所有外宣产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性原则。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决贯彻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市、县保持高度一致,正确传递好党委、政府声音。

2.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原则。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把寿县最好声音、最美画面、最好形象进行广泛传播。

3.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和提升单位和媒体平台的权威性、公信力。

4.坚持移动优先原则。适应媒体格局、舆论生态变化要求,牢牢把握移动传播特点,及时采编,及时审核,及时发布。根据不同媒体平台特点,发布内容讲求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富有特色,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

三、审核流程

1.实行源头管理。所有内宣、外宣采编活动均实行外出报备制度,严禁任何未经单位安排和批准的新闻采编行为。

2.所有媒体平台新闻信息、专题栏目、视听作品审核均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核制度,所有新闻、视听作品发布实行“三查三审”责任人签发制或平台三级审核留痕发布制。

3.明确“三查三审”环节职责:

(1)初审

新闻信息、专题栏目、视听作品的初审审稿由各平台值班编辑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对稿件政治性、真实性、规范性把关,审查新闻信息、专题栏目、视听作品、影视资料是否能够上传发布,稿件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文理畅通,是否有错别字、多字、漏字,图片、视频是否清晰,图文是否相符,标点是否正确,剪辑效果是否理想,所有视听、影视作品内容和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2)复审

新闻信息、专题栏目、视听和影视作品审稿复审由业务部室主任负责,特殊情况下可授权委托部室其他负责人临时承担审稿复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审查内容是否符合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是否能够上传发布;进一步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审查相关媒体的报道口径是否一致。

(3)终审

新闻稿件、专题栏目、视听和影视作品审稿终审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特殊情况下可授权委托业务部室主任临时承担审稿终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审查新闻稿件、专题栏目、视听和影视作品的总体质量;确定其最终能否上传发布;审定重要时政新闻的真实性;协调各媒体报道口径。

涉及重要时政报道、舆论监督报道、敏感或突发事件报道的,发布之前应报送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必要时应呈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审定。

4.建立审稿联动合作机制。全媒体采编部牵头抓总,其他部室文字编辑、新媒体平台编辑和上传编辑分工合作,实现信息及时共享,确保单位所有平台上传发布的所有新闻信息、专题栏目、视听作品和影视资料,以及单位安排采编的所有外宣产品报道口径保持一致。

5.实施动态监察。各媒体平台应安排人员,不间断对所上传发布内容进行动态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四、奖惩措施

1.实行总编负责制。单位主任把总关、负总责,分管主任是直接领导责任人。

2.实行部室日志留痕管理。所有内宣、外宣采编活动均由部室负责填写《采编日志》,单位分管主任或主任把关批准。凡未经单位安排、批准的新闻信息不得公开发表,不得参加各级新闻评先评奖。所有采编发现差错与问题由相关人员填写清晰,每月底由部室汇总上报单位编委会进行审核处理。

3.实行采编绩效管理。采编人员当月按照单位安排完成相关媒体平台上传发布各类新闻信息和视听作品任务并无出现差错的,足额发放当月绩效工资。对于初审环节发现出现政治性、事实性、文字性差错的,相关记者为第一责任人,扣罚相关记者100元绩效工资;复审环节发现出现政治性、事实性、文字性差错,相关记者为主要责任人,相关编审为次要责任人,分别扣罚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各100元绩效工资;终审环节发现出现政治性、事实性、文字性差错,相关记者为主要责任人,相关编审为次要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管理责任人,分别扣罚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各100元绩效工资。

4.相关责任人一年内连续出现3次及以上差错的,扣罚当年绩效奖励,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必要时停薪待岗;所在部室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部室主要负责人写出整改报告。

5.所有扣罚金额由责任人所在部室负责在1周内收缴到位,办公室负责管理,原则上用于提升新闻宣传质量培训活动和购买相关学习资料。

6.对因出现重大失误和差错、引起社会关注或受到县级以上领导批评的相关责任人,除按单位制度追究责任外,还将根据影响和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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