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寿县开展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2 17:21信息来源: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 〔2021〕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29号)等文件要求,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动我县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重点聚焦生猪、肉牛、肉羊;模式上重点聚焦与中小养殖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一体化经营;生产上聚焦设施装备现代化、饲养管理精细化。

三、文件起草过程

方案起草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有关畜禽养殖工作要求,充分结合了我县畜禽养殖实际情况,征求了各方意见。经主要领导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方案讨论稿,经单位会议研究,行文发布。

四、工作目标

继续在全县生猪、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种上重点聚焦生猪、肉牛、肉羊;模式上重点聚焦与中小养殖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一体化经营;生产上聚焦设施装备现代化、饲养管理精细化。所有申报的养殖场须经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通过各地申请、验收推荐、省级专家评审。

五、主要内容

     (一)畜禽养殖良种化。紧密结合当地具体实际,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二)专业养殖设施化。按照最新养殖技术,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主要生产场所和环节配备实时监控设备,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应用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有与之相匹配的消纳畜禽粪污土地面积或者配套建设完善的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用设施。
(三)养殖生产规范化。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养殖生产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粮经饲抗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 发展生态高效的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模式。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若干模式。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四)畜禽 防疫制度化。着力强化动物重大疫病防控,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固定场所,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档案。同等条件下,达到动物疫病净化标准的养殖场优先推荐。
(五)畜禽粪污资源化。畜禽规模养殖场有确定的治污模式和消纳粪污方案,与技术推广机构建立一对一联结机制,落实清单管理。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完全配套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紧密型种养结合并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作为参评的主要条件(由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出具证明的优先)。

六、创新举措

     申报的养殖场须经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通过各地申请、验收推荐、省级专家评审。

、保障措施

     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报表》(附件1),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附件2),将申报表、评分表一式两份经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确认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凡申请参加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养殖场,提交的相关材料请用A4纸格式装订成册,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材料复审、考核、提出推荐意见等程序后,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推荐表》

八、下一步工作

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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