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30 08:30信息来源:寿县科技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专项计划承担单位:

根据科学技术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省科技厅关于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2020“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推荐选派科技人员到我县开展科技服务、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培养县内科技服务人员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人员,积极推动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围绕支柱产业大力引导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助力科技扶贫和乡村振兴,为我县发展提供有效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选派、受培人员

按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经组织推荐申报,省科技厅审定、备案,确定2020年到我县企业和贫困村开展服务的选派对象15人,受培2人(名单附后)。

三、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对象围绕受援单位的科技需求开展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并为受援单位培养本土科技人才。选派单位、受援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三方协议,建立工作台帐。选派对象所服务的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施精准扶贫。选派对象按照选派协议和有关要求,为受援单位及贫困村提供技术服务,并及时报送选派工作总结。

受培人员根据省科技厅安排,到安徽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参加培训。

四、资金管理

“三区”人才专项经费分为中央下拨经费和省级配套经费,2020年选派工作经费、培养工作经费按照下拨的经费标准安排。

依照“三区”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选派工作经费实行报账制或包干制,其开支范围包括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培训费用、移动通讯费等。与选派对象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相挂勾,落实包干措施,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科技服务的选派对象,按省市科技部门要求直接拨付选派工作经费(选派对象包干使用)。选派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选派工作经费开支范围安排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服务期满后,选派对象要将年度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向县科技局详细报告。

培养工作经费根据省科技厅的统一安排,委托安徽农业大学进行培训,经费拨给培训单位。

县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选派工作进行指导和实地考核,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市科技局。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推荐选派。同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找出差距和不足,推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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