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0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编辑:寿县统计局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有关规定编制,结合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寿县统计局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该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寿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寿县国投大厦407室,邮政编码:232200,办公电话:0554-40225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在县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寿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统计数据服务、统计监督等领域,及时做好季度、月度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加大政策性文件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强化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安排部署,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公开网站、来电来函、现场咨询、发行资料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统计数据、信息,确保统计工作、数据信息及重大普查成果能更好地服务社会。2023年,编制并出版发行《国民经济统计资料(2022)》610本、编印《寿县月度统计资料》10400本,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统计分析35篇。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90条。政策解读12条,重点领域信息77条,新闻发布会信息5条,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等25条。本年度共发布负责人解读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4篇。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3条,主动回应信息18条等。充分发挥了统计部门的预警、监测、决策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要求定期对公开目录进行维护更新,积极做好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及时完善、发布栏目信息,推动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认真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工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认真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做到涉密不上网,做好错敏词和隐私排查,确保发布的信息正确、安全、可靠。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等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维护、信息发布等,不断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和搜索功能。其次通过编印《寿县月度统计资料》、年度《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召开经济运行发布会,以统计产品、媒介发布为辅助平台,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依申请公开为公众提供政务公开服务、公开统计相关内容。我局没有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等相关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2023年参加县政府公开办组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质量提升培训会共5次。二是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严格对照政务公开评估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整改市、县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网站错敏词反馈问题,并对所涉及的问题做到及时审核,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本年度我局工作考核成绩良好、未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和质量有待继续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仅公开文字解读。

改进措施:一是2023年立足统计工作实际,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加强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聚焦经济运行的新特点、新亮点、新变化,及时做好宣传解读,积极运用多媒体产品进行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统计知识普及,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需求。对涉及公众利益的、有较大影响的政策,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媒体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进行多方面的宣传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在县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认真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统计执法开展情况等信息发布,不断提升统计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024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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