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编辑:申恩云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寿县城投大厦11楼) 电话:0554-4022646 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和上级关于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安排和部署,按照《寿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寿县人社局围绕《寿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寿政务公开办〔20232号)要求,突出做好重点领域公开、数据解读、关切回应等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寿县人社公布各类信息239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做到全面、及时,凡属应当公开的信息基本上都进行了公开。发布上级政策和本级政策解读7条,涉及就业促进、人才引进、社会保险缴费等内容,发布回应关切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寿县人社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也不存在收费项目及费用减免等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工作,按照栏目发布规范,完善发布和办理流程等,保障发布的信息正确、安全、可靠,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等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由专人负责政府平台的维护、发布等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规范设置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依申请公开为公众提供政务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再审查再梳理,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同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

2023年,本单位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6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6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6

0

0

0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对照公开条例,仍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细则和范围的界定把握不够准确,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渠道不够宽泛,如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等栏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的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充实和拓展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利用好网络、报纸、新媒体等平台,多方位、多视角的展示人社领域工作及形象,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三是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广泛接受各类监督,收集意见建议,并提出改进措施,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我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群众的需求摆在首位,着重围绕六稳”“六保加强就业政策发布解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强化标准引领,细化公开内容,做到积极主动公开、第一时间公开和多方位公开,确保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现政务公开便民化、高效化,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41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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