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信息来源:寿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次数: 编辑:寿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https://www.shouxian.gov.cn/public/content/1260058086)。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寿县融媒体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寿县国投大厦15楼1528室,电话0554-4027701,邮编:232200)。

一、总体情况

我单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制,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寿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从信息公开规范性入手,加强保密性管理,增强发布主动性,夯实内容实效性,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3条,月均11条,其中决策公开信息3条,决策部署落实信息28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8条,招标采购信息2条,应急管理信息4条;以图文解读、部门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答记者问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6次,其中本级政策解读2次,上级政策解读4次;以主要负责人发布、媒体专访等形式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2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办结公开率100%;发布回应关切信息9条;发布监督保障信息2条,其中公开制度1条,工作推进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涉及依申请公开收费和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明确责任主体,年初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各部室信息公开具体任务,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保密审查,层层把关签字,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依托,规范设置13个一级目录、40个二级目录,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积极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建设,做好领域信息公开。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围绕社会热点关注、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告栏等形式,扩大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范围。四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承办、审核、回复等内部工作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依规、高质高效。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指导、协调、督促、考核“五到位”,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人员抓落实。2023年中心班子共主持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3次,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解决遇到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二是严格工作考核。建立信息公开通报考核制度,对信息报送、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按月进行通报,确保问题发现及时、交办整改及时。通过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各部室政务公开工作成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社会评议良好,无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策解读公开形式只体现在文字解读方面。

改进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利用本单位宣传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两微一端等载体,加强媒体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方面的发布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寿县融媒体中心    

2024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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