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来源: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编辑: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该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4-4021273;传真:0554-4021090;电子邮箱:2135819826@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中心紧紧围绕房产管理服务的中心工作及重大事项,着力深化主动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持续更新我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动态。2023年,我中心公开政府信息总量186条,重点领域专栏涉及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信息100余条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在县政府基层政务公开专题栏目中,涉及我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保障性住房”两项内容,为县政府公开内容及时提供信息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回复公民的申请公开事项,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2023年,我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已全部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流程,重点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及解读工作,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精准传递政策意图。2023年,我中心发布本级政策解读3件、上级政策解读2件。中心进一步加强舆情回应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好互动回应,按照规定时限做好部门信箱的留言答复工作,及时跟进城市文明创建、路灯照明、住房保障等舆情事项。全年部门信箱回复来件咨询12余起。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我中心不断完善网站的功能建设和内容管理,提升信息资源,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维护,专人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平台日常更新、维护,收集发布政府信息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不断提升平台信息公开质量。打造便民服务网站。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年度工作清单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办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督促本单位各部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本年度社会评议良好,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政务公开工作,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网站栏目架构设置与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优化匹配;二是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我中心将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注入更多力量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我中心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重点围绕县政府职能和工作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内容、标准和流程,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惠民利企效果。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中涉及我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两项内容,下设13 个子栏目,中心全年及时上传更新政务信息77条。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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