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科技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寿政办【2012】28号)的精神,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酬,优绩优酬,引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真正做到“四个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与干少不一样、干好与干坏不一样、效果不同不一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寿县科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合理公平原则,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紧密结合,逐步建立符合我校实情的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内涵,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学校科学和谐,稳定有序的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提供制度和机制上的保证。
二、实施范围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评组
组 长:袁忠海
副组长:李长友 郝俊邦 王克明 杨家围
成 员:洪祖庆 徐纯新 杨立胜 孙建国
汪彩云 韩必顺 江 涛 丁晨曦
下设办公室:洪祖庆(兼主任)
考评组负责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劳动绩效仲裁等相关事项。
四、具体实施方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按照县人社局、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按月打卡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发放范围
(1)全体在编在岗在职教职工。
(2)无岗人员只享受月出勤奖,不享受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
(3)长期病假、事假人员(指连续病事假一个月以上),在病事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4)年度师德师风考评、年度考评不合格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如已发放的,应从其本人工资或下年度绩效工资中扣回。
2.分配形式
(1)岗位保底性绩效工资:按核定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发放,但必须在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且出勤率达到80%及以上才能享受。[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天数-病事假天数),请假人员不享受满勤奖。]
(2)岗位性绩效工资:按核定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发放,根据个人的出勤率、岗位工作量和工作实效核定数额。
3.考勤津贴
按《寿县科技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4.岗位工作量课时津贴
(1)行管、教辅、工勤及行政岗位工作量(课时数):本办法确定的岗位工作量为计算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
①工勤人员:公物管理员(保管室)1人,周课时2节;卫生管理员2人(实训楼和砺志楼各1人),实训楼周课时2节,砺志楼周课时3节;男女生寝室管理员(指正式职工)各1人,周课时5节;电工1人、主办会计1人、报账员1人,周课时同中层领导;食堂饭卡管理员1人,周课时3节,记账员1人,周课时3节,饭卡管理员及记账员不能及时到位的,学生每反映一次,经核实扣1课时。
②教辅人员:教学资料统计员1人,周课时2节;体育器材室保管员1人,周课时4节;计算机室管理员,2课时/机房·周(学生上机时需交上机记录,否则扣1课时/周);数控实训中心管理员1人,5课时/周(开展实训时,需提交实训记录,否则扣1课时/周);形体训练房1人,3课时/周;电钢琴室1人,2课时/周;航空实训室、语音室管理员1名,2课时/周;电商实训室、机械陈列室、单片机室和电工电子室管理员1名,周课时2节;计算机房、校园网络、监控、校园广播及流媒体维护人员1人,周课时3节;油印室1人,周课时2节;教材管理及发放1人,周课时1节。
③行管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周课时同中层领导;考勤管理员1人,周课时5节;总务处工作人员1名,周课时同中层领导;招生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1人,周课时4节;学籍、资助管理员1人,周课时4节;计划生育专干1人,每季度课时3节;女生辅导员1人,周课时1节。
④行政领导组:校长、副校长和其他成员周课时分别为教师平均工作量的1.3、1.2、1.1倍。
(2)班主任岗位津贴:继续执行班主任三到位津贴制(早操0.5课时/次,早自习0.5课时/次,晚自习0.7课时/次)和《寿县科技学校班主任管理办法》规定的奖惩制(浮动津贴)。班主任要圆满完成《寿县科技学校班主任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和各处室交给的任务,并由政教处牵头负责对班主任期末考评。考评优秀的,班主任奖励150元/学期,优秀比例为学期班级数的20%,考评不合格的,班主任不享受浮动津贴。
(3)教研组(专业组)由校领导组负责划分,教务处具体操作办理。教研组(专业组)长每周1课时。教研组(专业组)长要圆满完成教学、教研、校本培训、教师培养、资料收整等各项工作任务。每次教研活动、实习实训等资料需报教务处备案,否则不计课时。教研组(专业组)长由分管校长牵头,教务处负责成立考评组,分学期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估。经考评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每缺1项扣除1课时津贴。
教研组(专业组)长每进行一次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或教学诊断等,计1课时津贴(必须按教务处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同时需整理上交相关材料,由分管校长和教务处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予以登记),参与集体教研活动的老师计0.5课时,无故缺勤的教师扣0.5课时。不按教务处要求开展教研活动或教研组(专业组)长无故未组织教研活动的,扣教研组(专业组)长1课时。
(4)全体教职工因工作紧急需要,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而从事确属本职工作以外的阶段性工作或专项工作增加的工作量,应事先向相关处室申报,经分管领导和校长批准同意后,方视为加班。由分管校长牵头成立考评组,考评后折合一定的工作量(课时)发给一定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否则不视为加班。
(5)升学班工作量补贴:升学班教师以教学工作量为基数,对口高考考试科目按每课时0.2系数增补。
(6)行政值班实行值周制,不另计课时。
(7)其它工作量津贴:学校安排的出卷(含月考)每人每卷15元;阅卷(期中、期末及月考)每次阅卷及有试卷分析,补助15元。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工作的,加倍扣除其相关补助。
(8)晚自习课时津贴,按0.5标准课时计算。
(9)跨课头课时:每跨1个,补助1课时/周(同级同科不计)。
(10)加班课时量计算:
①提前开学和升学班双休日有工作任务的,视为加班,工作量(课时数)执行课表和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②加班工作量(课时)津贴为2倍标准课时。
5.常规教育教学奖励性津贴
(1)备课
①教师必须按课程标准要求认真备课,每节课前须认真撰写规范、合理、详实的教案。
②每周备课节数不低于课表实际规定的课时数(平行班同一科目除外)。
③由教务处组织检查,符合《寿县科技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规定者,每节备课奖励2元津贴。
④每月评选15%以内优秀教案,每次奖励20元津贴。
⑤对不交送教学月查资料的,每次扣4课时津贴,其它按《寿县科技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执行。
(2)作业
按《寿县科技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
(3)计划、总结
每学期开学,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制定本学期教学计划,班主任须制定班主任计划,教研组应制定教研组计划,各类计划要求规范、合理、切实可行,学期初按时送检,每项计划奖励10元。学期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写好相关总结,按时交送,每项奖励10元。若不交计划和总结的,每缺一项扣除10元。
(4)教师在每学期教学常规检查或抽查有两次不合格的,扣除其该学期8课时津贴;两次以上的扣20课时津贴;因教学实绩差,学生严重不满意,不能胜任教学的,取消其工作岗位。
6.教育教研活动津贴
(1)每学期每位课任教师要承担至少一节校内公开课,每次奖励授课者1课时津贴;学校安排的校内公开课,个人不承担的教师,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2课时津贴;承担学校认可的校际公开课,每次奖励4课时津贴。在开展的校内公开课或校际公开课中,无故不参加听评课者(听课者要调好课,否则按旷课处理)每次扣1课时津贴。
(2)校长每周听评课不少于1节;分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15节;教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10节。由教务处负责检查听课记录,完不成规定听评节次的,每缺一节次扣除1课时津贴执行。
(3)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者,按获奖级别与等次发给指导教师一定奖金。具体如下表:
级别 奖次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50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省级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县级 |
200元 |
100元 |
50元 |
(4)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教学业务管理部门等举办的竞赛、评选活动中获奖者(教育教学论文除外),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如下表:
级别 奖次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省级 |
1000元 |
600元 |
400元 |
市级 |
300元 |
200元 |
100元 |
县级 |
100元 |
60元 |
40元 |
(5)承担学科课题研究、结题,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省级及其以上课题奖课题组2000元,市级奖课题组1000元,县级奖课题组300元。
(6)面向本校师生(100人以上)开设的学术报告、讲座、讲演,须在一周前将文字材料提纲或教案报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发布海报,举行一次奖励100元津贴。
(7)学校组织安排的课外活动兴趣小组,在活动之前到相关处室登记,由相关处室督查记录,根据活动记录给予适当补贴。
(8)教育教学论文奖:在CN刊物上发表的,每篇奖500元;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论文比赛中获奖的,国家级每篇奖励600元,省级一等奖奖励400元,省级二等奖奖励300元;省级三等奖奖励200元。同篇论文获奖,取最高奖项,不累计计算。本奖项仅限于第一作者。
(9)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先进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国家级1200元,省级600元,市级300元,县级150元。该奖项以最高奖计算,不累计计算。
7.高考成果奖
(1)奖励办法及对象
①奖励对象:毕业班全体教师、班主任。
②突出贡献奖:对高考成绩十分突出的班主任、授课教师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发给一定量奖金(从学校公用费用中开支)。
③精神奖励对象:对于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班班主任及授课教师,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工资晋级、职称晋升等方面,学校给予优先考虑。
(2)高考成果奖:每录取一名本科生,奖3000元。
(三)其它
1.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离退休人员的补贴由县人社局、财政局按规定的标准发放。
2.经组织批准,挂职锻炼、派出学习、培训、支教、援外等人员,绩效工资由校支委会研究确定。
3.高三毕业班教师高考后和就业班学生上岗后,导致教师无课(或课时减少的),不视为无岗,在无课(或课时减少的)期间,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且签到率达80%以上,才能享受学校每周两个课标准课时的补贴。因班级合并而导致教师无课的,不视为无岗,也不享受课时补贴。
五、督导员绩效工资标准
享受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出勤奖+岗位或课时工作量津贴+常规教育教学津贴+教育教研活动津贴+加班等津贴+其他奖励性津贴-以上各项工作扣除的津贴=个人所得绩效工资。
七、相关问题的处理
1.执行本绩效工资方案后,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确定绩效工资总额。
2.学校原定的各种制度、方法、细则及本方案内容,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的,则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3.学校以前相关的制度、方法、细则中的内容与本方案条款相悖的以本方案为准。
寿县科技学校
二〇二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