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第一实验小学职评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教师职称评聘与职务晋升工作在学校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维护学校稳定和谐的关键因素,更是教师个人职业生涯成长和职业荣誉感的重要基石。鉴于其重要性及政策性强的特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针对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争议情况,为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矛盾得到及时化解,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组织保障
为有效应对在教师职称评聘及职务晋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学校特成立专门的争议问题解决领导小组。该小组由校长亲自挂帅,成员涵盖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负责人及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代表,旨在构建一支既具备专业判断力又秉持公正立场的团队。
二、原则和依据
争议问题的解决应遵循以下原则与依据:
1.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职称评聘的全过程中,我们将严格监督每一个环节,坚决杜绝任何可能产生偏颇的行为,确保评价的公正性。
2. 严格遵循政策文件:以《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中的相关标准条件为基准,并参照《寿县第一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具体规定,对所有申报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逐一审查与核实。此举旨在确保评聘工作的每一步都符合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保障评聘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步骤与程序
当教师在职称评聘或职务晋升过程中对评审结果或其他相关环节产生异议时,应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提交详细的申诉材料。办公室在收到申诉后,将立即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向争议问题解决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组长将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并共同研究解决办法。随后,问题调查小组将负责查清事实真相,再由问题解决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形成最终的处理方案决议。该决议将由监督职评领导组负责严格执行,并由办公室主任代表领导小组向提出异议的教师书面反馈处理结果。若教师对学校的处理结果仍持有异议,可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