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寿县第一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4〕67号)、《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淮教体〔2024〕14号)、《寿县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寿教秘基〔2024〕44号)文件和县教体局2024年度城区及园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寿县第一实验小学严格按照“统一时间免试招生、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接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并实行“阳光分班”。现将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代会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教体局派驻监督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分管教学副校长为主任,教导处负责人为副主任,成立报名小组,报名组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班子成员和教代会代表组成。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三、招生条件
1.居住在我校学区内,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即房产证产权人姓名与入学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房产证登记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且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儿童均在户籍内。
2.父母双方有一方户籍及房产在我校学区内,子女随其居住在我校学区的。
3.父母双方丧失监护能力、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需由村委会、社区、乡镇政府、司法部门、县级以上医院和原学校、学区管理中心证明),子女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并随监护人居住在我校学区内,监护人必须是寿春镇城区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我校学区内。
4.烈士子女,根据个人申请,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安排入学。
四、登记、报名时家长需提供证件及票据
1.符合以上第1项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符合以上第2项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结婚证原件;符合以上第3项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须提供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由村委会、社区、乡镇政府、司法部门、县级以上医院及相关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符合以上第4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须提供个人申请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原件。
2.在提供以上各项材料的同时,还必须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2024年上半年任意三个月的水、电等缴费票据。以上各种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
3.特殊群体儿童入学采用“一人一案”方式,依个人申请,校招生领导组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入学。
五、其他事项
1.家长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涉嫌作假的,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正式报名的新生实行均衡摇号分班,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开学时新生携带《新生登记告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3.其他符合招生条件但未尽说明的相关事宜,由招生组负责解释说明,家长需要按招生组要求提供相应补充材料。
4.招生咨询电话:0554-2752200
六、报名流程
1.新生摸底登记:学校安排招生组到各小区物业办公室(社居委)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入学儿童进行摸底登记。
2.现场报名:请以学校电话或信息通知的时间到校现场报名(请注意接听电话或信息,请勿拦截),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学籍采集表,审核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新生学籍录入。
3.正式入学:成功报名学生凭《新生登记告知书》在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入学。(请关注“寿县第一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信息。)
附件:
寿县第一实验小学学区范围
新城区通淝路及其延长线以东、九里联圩以西、滨湖大道以北(含老兴隆村)。
寿县第一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