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迎河中学教职工职务晋升(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寿县迎河中学教职工职务晋升(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2022年1月15日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充满活力的竞争机制,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为推行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工作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聘用的原则;坚持兼顾现状、注重发展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定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274人,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265个,工勤技能岗位5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6%。
(一) 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其中八级1个,九级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93个,占专业技术岗比例35%。其中五级岗位19个,六级岗位37个,七级岗位37个。
2、中级岗位11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其中八级岗位36个,九级岗位48个,十级岗位35个。
3、初级岗位5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0%。其中十一级岗位27个,十二级岗位26个,十三级岗位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2个,技术工五级2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寿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寿办发[2010]50号)第五条规定执行。根据工作和学校实际明确岗位职责和具体条件规定如下:
(一)岗位职责:见附件3:《寿县迎河中学教职工岗位职责》(试行)。
(二)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三类岗位竞聘的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七、八级分别在八、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任职条件
五级、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八级、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条件执行。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相应的技术等级考评。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形式及考核内容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教师担任。为确保职称评聘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工作小组人数为7—15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一;组成人员名单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2.公示岗位。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和教职工大会上公布聘用岗位名称、数量、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
3.个人申请。竞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送交书面参评申请。
4.资格审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5.提供材料。参加岗位竞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竞聘材料。
6.量化考评。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细则,逐项客观、公正地予以量化评价;按照得分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7.结果公示。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量化考评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报送材料。学校按规定要求上报聘用审批材料。
9.签订合同。按规定程序和权限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根据寿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寿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的通知(寿教人[2010]145号)及寿县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通知》(寿人社秘[2011]80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资格审查、竞聘上岗、量化打分、双向选择等形式,择优聘用。
(三)量化考核的基本内容。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高一级岗位等级应在核准的岗位等级限额内实行竞聘上岗。量化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工作年限、现任职聘任年限、学历、年度考核、考勤、工作量、工作业绩、教育教学管理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迎河中学教师专技岗位聘用量化考评实施细则》(见附件2),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六、岗位竞聘办法
1.当上一级岗位出现空余时,对符合竞聘高一级岗位资格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按任现职受聘年限,分年度批次竞聘,逐步解决。(空岗执行时间:因人员调动、辞职等出现的空岗,以其办理解聘的时间为依据;因人员职评、晋级出现的空岗,以其人社局批准的聘用时间为依据;因人员退休出现的空岗,以其退休文件上执行退休的时间为依据。)
2.对任现职受聘年限相同的人员,先按资历(包括工作年限、任现职受聘年限、任现专技岗位年限、学历)得分高低排序,依次进岗;如资历得分相同,任现专技岗位时间长的优先;如再相同,则按工作量、考勤、年度考核、工作业绩等量化考评得分高低排序,依次进岗;如考评得分相同,一线教师(含行管兼课人员)优先进岗;如同属一线教师,再依次按工作量、出勤率、工作业绩的各项得分高低排序,依次进岗。
3.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2014]39号)文件精神,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且以“不占本单位职务职数”单独上报评审通过的人员,先按取得任职资格先后,再按退休到龄先后排序,依次聘任;退休时仍未聘任的,退休当月予以聘任。
(说明:1、能否以“不占本单位职务职数”单独上报评审以当年的职评文件为依据;2、他(她)们的聘任不得挤占同期按指标申报评审通过的和下年度职评材料已经上报的人员可能要用的聘用指标。)
4.退休前两周年具备晋级资格的人员,如上一级岗位出现空岗时,先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然后学校组织考评,符合条件的按退休到龄先后排序;如遇相同,再依次按工作年限、任现职年限、任现专技岗位年限排序,根据岗位空余数直接进入上一级岗位。(1、退休时间以学校核查的县教育局档案室提供的证明为准。2、自认符合条件者,本人必须提交书面竞聘申请书及到龄保证退休承诺书,否则学校不予核查与考评,出现遗漏,责任自负。)
5.竞聘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参加考核的年度,该年度不作为任现职受聘年限,其参加上一级岗位竞聘时现任职的受聘年限顺延。
6.从2013年起,新调入我校的人员首次晋级,在岗位竞聘时,按行政关系介绍信调入时间先后依次放在对应年度批次的最后,逐步解决。(从现在开始调出我校的人员在办理行政关系转出时必须同步办理解聘手续,对拒绝在解聘合同上签字者,学校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1)参加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者。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
(4)行政关系不在我校的。
(5)参加教师选招、公务员招考等,人已到招聘单位上班但未办理调动手续的。
(6)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当学期或前一学期私自到民办学校兼课或兼职经商的,或经过批准到民办学校支教却领取双份工资报酬的。
(7)在我校工作的人员,竞聘时前两学期工作出勤率中任一学期低于60%的。(出勤率以我校办公室提供的每半年学校发放绩效工资的出勤率统计表为依据。)
(8)在我校工作的人员,竞聘时前两学期无工作量的。(产假期间无工作量除外。)
(9)当年(农历年)从外校新调入的。
8.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竞聘上一级岗位参照专技岗位竞聘办法执行。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教师担任。为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工作小组人数为7—15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一;组成人员名单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校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学校办公室。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合同文体的起草、修改,相关材料的报批,重要佐证材料的查询,接受教职工有关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材料的收集、认定以及相关问题的审定、议定工作。
八、纪律要求
1.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政治任务,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必须严肃、公正地推进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客观公正地做好岗位评聘工作。
2.学校岗位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正公开,严禁黑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参评人员在竞聘过程中凡有伪造有关证件、瞒报违纪事实、虚报业务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挟私报复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岗位评聘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