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4 15:08信息来源:寿县八公山乡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征缴范围

1、具有本镇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非本镇户籍但持有本镇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3、本镇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二、征缴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符合财政资助政策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重度残疾人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人群参保缴费,继续按原模式,原渠道完成财政资助事宜。

三、征缴时间

1、第一阶段:截止1010日,要求完成征缴进度30%以上;

2、第二阶段:截止1031日,要求完成征缴进度70%以上;

3、第三阶段:截止1130日,要求完成征缴进度90%以上;

4、第四阶段:截止1220日,要求完成征缴进度96%,12月底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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