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05 09:49信息来源:寿县八公山乡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2大类45个小类118个品目,必要的调整将按省厅要求进行。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一、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287号)执行。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

二、申请程序(含办理时限)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应及时通过手机 APP 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合格证、“能打粮食补贴的社保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主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申请无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并逐步过渡到通过手机APP“皖事通”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持续提升补贴政策实施的便利化程度。

(三)审验公示。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按照《寿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县财政局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上门核实。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兑付。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应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县财政局审核县农机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县农机中心联合向上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报告。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四、受理单位(地址):寿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寿县瑶海大市场21号楼120、121室)

    五、咨询监督电话:0554-4039961。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