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寿春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淮南市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制度》《寿县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制度》要求,结合全镇特制定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进一步促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全镇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于2026年5月16日形成初稿,2026年5月19号—2026年6月17日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后,于2026年6月22日正式出台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以防范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为重点,聚焦群众身边的风险隐患,常态化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主要工作和内容
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各行政村、企事业要按照镇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村和本单位实际,在本村本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同时,镇政府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和督查,确保不留死角。
坚持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镇安委会和相关部门要在对辖区内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重点场所、重点路段和重点企业的隐患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好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的综合排查治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积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坚持督促与整改相结合。各村各单位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六、保障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防控和整改的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压紧镇村网格责任,对排查成效不佳、排查数量明显偏低以及排查“零报告”的村(社区),要重点督办。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村、社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专项行动排查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细化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体系,切实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真实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的跟踪督导力度,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够建立长效机制。
解读机关:寿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现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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