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春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55.96 |
47.95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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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41.71 |
37.5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4.25 |
10.4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25 |
10.45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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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96万元,支出决算为47.95万元,完成预算的85.69%;较上年减少2.77万元,下降5.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加强经费管理,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镇机关本级和镇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50万元,占78.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5万元,占21.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71万元,支出决算为37.50万元,完成预算的89.91%;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0.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寿春镇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完成预算的73.33%;较上年减少2.61万元,下降1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