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春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3-06-28 16:43信息来源:寿县寿春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58.9

50.72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44.65

 37.6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4.25

 13.0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25

 13.06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寿春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9万元,支出决算为50.72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加强经费管理,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镇机关本级和镇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寿春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66万元,占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6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37.66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99万元,下降15.65%,下降的原因是2022年寿春镇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6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19万元,下降8.35%,下降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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